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1.禅让制度:传说中的尧、舜、禹时期的部落联盟民主推选首领的制度。夏朝启时取消。
2.世袭制度:我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爵位世代相传的制度。由夏启建立,贯穿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始终。
3.军功爵禄制:战国商鞅变法时实行,奖励军功,按功受爵;贵族无军功不再受爵。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强,也促进了封建制度的确立。
4.察举制度:为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两汉时期推行新的选官制度,包括察举、征召等。察举即选举,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西汉时主要是以才能和品德为推荐标准,东汉初重孝廉;但发展到东汉后期,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依据,使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发展形成并发展起来。
5.九品中正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的选官制度,以门第为选官标准,它促进了汉魏之际的士族制度的巩固和发展,隋文帝时期废除。
6.科举制度: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7.“自荐求官”制度:武则天破格用人和发展科举制度的做法,重用人才,推动了社会经济继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