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区产业政策,进一步做好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行动纲要>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92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实际,为进一步做好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
01 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人才服务保障,突出重点对象,突出关键小事,突出有效服务,做细、做实、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
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余杭区教育管理体制和实际,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其父母户籍地(无当地户籍的根据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及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其中,高中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分层安置原则
各镇街及区教育局根据不同层次人才和辖区内教育资源实际情况,统筹学位,保障重点,确保不同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三)同城同待遇原则
各镇街及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好辖区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在当地的省属、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园、入学,做到同城同待遇。
(四)统筹安排原则
各镇街及区教育局加强对公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学位资源的统筹,主要根据高层次人才户籍所在地(无当地户籍的根据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相关要求
(一)相关资格条件的确认
按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协调会会议纪要》(〔2018〕2号)明确的高层次人才范围,以杭州市(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为认定标准,由各镇街及区教育局确认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具体对象和安排的具体类别。
(二)申请时间与方式
高层次人才子女有意向在我区入(转)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余杭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或区教育局网站(http://zsgl.hzyhjy.cn)下载并填写《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申报表》,或者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于入(转)学当年5月5日至5月25日期间递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交相关平台或属地镇街。
审核通过后,由相关平台或属地镇街于5月28日前统一报送区人力社保局,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统一交至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根据申请人意向,结合其实际情况提出办理意见,并转交其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无当地户籍为实际居住地)的相关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主动联系申请人,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进行沟通办理。各相关部门在审核期间,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高层次人才子女要求参加我区高中招生考试的,一般应在高中招生考试报名时开始申报,申报办理时间一般在当年的2月底3月初,具体时间和报名地点关注余杭教育发布的通知信息。
(三)所需材料
1.入(转)到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就读所需证明材料:
《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申报表》;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相关证明;学生(幼儿)身份(户籍)证明,无当地户籍的需提供居住证;在当地居住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转学证明和学历证明(入转幼儿园无需此项证明)等。
2.入(转)到具有招收外国籍子女资格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就读所需证明材料:
《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申报表》;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相关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及入学子女在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居留许可》;学生学历证明(入转幼儿园无需此项证明);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等。
安置类别及办法
(一)幼儿园
1.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本区的A、B、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要求入(转)园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各属地中心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反馈的申请人信息,在区教育局指导下,主动联系,统筹协调,妥善安排。
2.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本区的D、E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要求入(转)园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各属地中心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反馈的申请人信息,在区教育局指导下,主动联系,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