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分计算方法
1.深圳户籍学生:按照在学区居住时间及计生情况积分
深圳户籍学生的积分包括居住时间积分与计生积分两项,两项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
(1)居住时间积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以证书右侧摘要及附记备注时间为准;提交购房合同的,按产权登记部门盖章日期为准;提交租赁凭证证明材料的,以登记盖章日期为准;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详见本指引关于特殊住房的介绍。计算居住时间的截止日期是:2019年3月31日。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积分:市卫生计生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家庭的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分为五类:独生子女、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和信息有误。独生子女积9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积6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积30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积0分,信息有误积0分(含未登记信息)。
2.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照社保及计生情况积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的积分包括社保积分与计生积分两项,两项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
(1)社保积分: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深圳市有缴纳社保(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如只购买其中一种,社保不积分),积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时间长的一项为准,补缴的不算积分;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积1分,时间计算到2019年3月31日。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积分:市卫生计生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家庭的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分为五类:独生子女、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和信息有误。独生子女积9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积6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积30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积0分,信息有误积0分(含未登记信息)。
(三)职能部门核定积分
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进行相关信息的审核确认,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入读资格、学位类型、最终积分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四)录取办法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参与录取。先类别,后积分,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为确保公平、公正,录取工作由招生系统每班按50人自动录取。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录取。
1.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系统先将申请该共享学区学校的所有学生按照类别及积分的高低顺序排队,然后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原则按学生类别和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 ……若干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首先将学生投给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取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取满,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
2.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先行录取。未能被录取的学生信息自动进入被分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学位类型和积分参与排队录取。例如:学生甲第一志愿填A学校,分享学区志愿填报第二志愿B学校,录取时,该生如因为类别和积分未达到,没有被A学校录取,则与填报B学校志愿的其他学生一起,参与排队录取。
3.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单独录取。
4.因实行共享、分享、单享政策,采用电脑录取,招生系统录取结束并公告录取名单后,如有个别学生放弃公办学位,无法递补。
5.就读资质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类别、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四个民办志愿参照公办学校共享学区的做法,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结合民办学校分流招生计划进行录取。第一次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原申报第一志愿公办学校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或回户籍地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