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程序
1.家长提前准备材料。家长对照要求准备各项证件、证明材料。
2.家长网上报名(小一:4月29日—5月8日;初一:5月5日—5月12日)。家长对照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和学位类型(可登陆招生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j/,进入基础教育科页面http://www.baoan.gov.cn/jyj/jcjyk/查看),根据自己的住址,选择对应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
①步骤:登录招生网站——点击“小一报名/初一报名”——阅读填写说明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后打印报名表。
②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小一5月8日下午5时整,初一5月12日下午5时整,超过该时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信息初核(小一:5月9日—5月12日;初一:5月14日-5月16日)。家长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名表及各项证件、证明的原件到第一志愿学校进行初核。初审合格且报名表与原件信息一致的,家长签订《信用承诺书》,学校出具回执。未按时向申请学校提交初审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4.部门审核(小一:5月13日—5月30日;初一:5月17日—5月30日)。公安、房产、住建、社保、计生等职能部门对就读资格和积分进行审核。
5.家长核对(小一:5月31日—6月2日;初一:5月31日—6月2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门口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在6月2日下午5时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申请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未按时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
6.部门复核(小一:6月3日—6月17日;初一:6月3日—6月17日)。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复核的学生资格或积分进行复核,以部门复核结果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小一:6月25日;初一:6月25日)。各公办学校在当日下午3点前将本校录取名单公告在校门口显眼位置。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于6月27日下午3点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民办志愿的录取结果。第一次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于6月28日到原申报第一志愿公办学校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如因特殊原因时间有调整,将在网上申请系统登录页面左侧公告,请家长留意。
8.新生报到注册(小一、初一:7月12日前)。在规定日期前,录取的新生到申请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决定。逾期不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一、初一学位。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选择所属片区内学校,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志愿顺序,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除外)。在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在共享学区内可选择多所学校;在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除可选择所在学区范围的学校外,还可选择被分享的学校;在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
填报志愿示例
1. 共享学区:如果A、B两所学校组成共享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2个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如果A、B、C三所学校组成共享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3个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以此类推。
2. 分享学区:如果A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分享B学校学位,那么第一志愿为A学校,第二志愿为B学校,但是B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不能填报A学校。如果A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分享【B、C学校组合】或者D学校学位,那么第一志愿为A学校,第二志愿可以选择B、C学校组合(因B、C组合属于共享学区,即第二、第三志愿可以选择B和C或者C和B),也可以第二志愿选择D,但是B、C、D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不能填报A学校。
3. 单享学区:只能选择提供住房材料所在学区范围的1所公办学校。
每个志愿选项中含有“放弃该项志愿”的选项,家长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但必须至少选择一个公办志愿才能保存。
民办学校共4个志愿,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不限学区。请家长了解收费及办学情况,慎重选择。
学生家长一定要提前仔细了解网上报名、学校初核、部门审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学生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没有被希望入读的学校录取。如因家长选择放弃或选择志愿不合理造成未被希望入读的学校录取,责任自负。
新规定
新生学位类型划分和具体录取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一)学位类型划分为8类
第1类: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
第2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
第3类: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
第4类:非深户籍,学区购房。
第5类: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6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
第7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无房证明。
第8类: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