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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尖草坪区小升初工作实施方案(最新政策)

2018-07-31 21:41:51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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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属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8年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2018年尖草坪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为民(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高降文(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闫阳中(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区进修学校校长)

  李俊宝(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荣迪(区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服务中心主任)

  冯如利(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卢文青(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区一中校长)

  郭万福(区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高降文(兼)。成员由基教、督导、监察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为每所初中合理划分入学片区,科学制定分配办法,扎实推进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选拔新生。

  (二)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纳入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体系,全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行全覆盖,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三)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将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加强招生方式管理,规范招生秩序。

  (四)坚持班额容量管理原则。全区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班容量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坚决防止产生大班额问题。

  (五)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建立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决策制度、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三、工作体制

  2018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尖草坪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小学毕业生分配升公办初中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全过程跟踪监督,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严格执行班额规定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8〕7号)文件要求,全区义务教育初中起始年级全部符合标准班额要求,即不超过50人。坚决杜绝初中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问题。

  (二)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区教育局依据本区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适度调整,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三)本区入学办法

  1. “单校划片”入学办法。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升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2.“学区对口”入学办法。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的初中学校,区教育局合理划分学区范围,通过“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方式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按划定的学区,对口升入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四)跨行政区域入学办法

  1.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不得择校。

  2.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规定。区教育局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中,不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五)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7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8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7年6月30日前办理);④非本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2.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实行全覆盖。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 科学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学校的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简化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3.具体分配办法:一是辖区内除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外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全部对口直升片区内对应初中就读;二是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区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依据片区内初中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三是汇丰片和尖草坪片区内小学毕业需要寄宿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可由监护人提出到本区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就读申请,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到区实验中学或区第六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六)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办法

  按照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7年6月30日前);③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7年6月30日前);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七)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

  1. 我区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区实验中学和区第六中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一是面向汇丰片和尖草坪片招收需要寄宿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二是区实验中学面向全区招收1个班需寄宿的本区“双籍统一”的小学毕业生;三是区第六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有足球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2.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由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全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尖草坪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尖草坪教字〔2016〕10号)文件执行。

  3.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14号)和《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发〔2018〕2号)文件规定执行。

  4.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晋办发〔2017〕22号)文件规定执行。

  5.驻并部队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军区政治部《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6.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具体操作办法

  (一)单校划片对口直升

  傅山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直升傅山学校初中部;西村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实验中学校:七平街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二中学校:新城小学校、北固碾小学校、下兰小学校、赵道峪小学校及新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三中学校:实验小学、选煤街小学、呼延小学校、西张小学校、杨家小学校、芮城小学校、营村小学校、摄乐小学校及三给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五中学校:科技实验小学、东方小学和光明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六中学校:向阳小学校、北下温小学校、西墕小学校和西高庄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柏板小学校、镇城小学校、西关口小学校、上薛小学校、宇文小学校和岗北小学校需寄宿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上兰中学校:上兰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柏板中学校: 柏板小学校、镇城小学校、西关口小学校、上薛小学校、宇文小学校和岗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阳曲中学校:阳曲小学校、皇后园小学校、黄花园小学校、峰西小学校及河底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汇丰中学校:双语实验小学、兴华街第二小学校、大东流小学校、西流小学校及一流小学校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对口升入;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汇丰片区内五所小学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十三中学校:统筹安排汇丰片区内五所小学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赵庄小学校、大同路小学校、翠馨苑小学校和太原市五十五中小学部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九中学校:恒山路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中学校:坪西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七中学校:阳光小学、兰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中北大学附属中学:中北大学附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二)学区对口入学

  区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实行学区划片入学。区教育局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学区对口直升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

  1.迎新街片

  区实验中学校:新华社区、朝阳社区、迎新苑、区二中宿舍楼、怡和园以及凤凰小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校:兴安苑东区和西区、太原工业学院、青山苑、青楼社区、红楼社区、大同路社区、102和103宿舍以及迎新东一条、迎新东二条和迎新南一巷、南二巷之间零散宿舍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2.汇丰片

  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友喜社区(万柏林区户籍)、欣园社区、华硕苑小区以及选煤厂社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3.尖草坪片

  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柏杨树村、同乐苑、东涧河、晋安南北院、城建工人柏南、苹果旧技校、柏北院、柏桦柏杨区、东山矿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东市场棚户、中涧河涧河苑、17-19宿舍、21宿舍、24宿舍、耐火、机车、东市区、建材宿舍、迎春小区、西涧河、花园后宿舍、涧河路、春怡园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14-16宿舍、20宿舍、22宿舍、23宿舍、25-35宿舍、自建一、自建二、自建四宿舍、七府坟村、恒三铁路宿舍、汽运宿舍、大型、冶建、光社、117-118宿舍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小升初分配工作。切实从“讲规矩,有纪律”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到位,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不打折扣贯彻执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引导。区教育局将利用多种方式解读招生政策,使之家喻户晓,争取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在各自服务学区范围内开展招生政策宣传活动,组织“校园开放日”活动,宣传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就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答疑解惑,加深家长、学生对学校的了解,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640545。

  (三)推进均衡发展。区教育局将加大工作力度,统筹配置义务教育资源,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内部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注重内涵建设,形成鲜明特色,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深化供给侧改革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模式改革,积极推行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教育联盟等新的学校办学模式,实施优质带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各初中学校要在新生入学后采取均衡编班,确保在校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强化执纪问责。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将坚决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坚决执行各项招生入学纪律要求,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工作,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区教育局将对招生之前和招生期间重要时段、重点环节加强监管,强化对招生全过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进行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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