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幼升小、小升初继续实行电脑分班,也就是所谓的“阳光编班”,所有学区内学生信息将提前进入学校电脑,随机分班。
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原则
按照学籍分配,没有学籍的学生将编不进新班,只能回到他们应该所入学的学校编班。
按学区进行分配录取,须具备五个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必须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必须是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
并且同一户籍和地址三年内只能有一名(含符合政策多子女)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
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户址必须与户籍一致。
2、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3、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小学毕业生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住址为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有房产部门相关的证明。
4、本市常住户户籍在2017年6月1日前迁入,按学区分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解决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国办学校为主”的原则。
各区(县)教育局依照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有关解决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规定,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在辖区内指定学校安排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切实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择校生不享受“保推生”政策
乌市中考录取“保推生”政策,保推生计划占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数的50%,其中保送生占35%,推荐生占15%,在保推生中考录取成绩,达到报考学校一批次控制最低分数线,就能被保推学校录取。
享受保推生政策的考生,应具有本市3年(含3年)以上常住户口、在本学区就近入学、有连续3年完整学籍档案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应为A等。
如果孩子择校,三年后中考就不能享受‘保推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