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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新华中学招生简章(附招生学区范围)

2024-05-15 09:15:27
来源:小升初网  

潍坊新华中学招生简章.jpg

  一、招生对象

  依据新生户籍、监护人房产(房屋用途须为“住宅”,下同)和实际居住等情况,招收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新生。

  二、学区范围

  从北海路开始,沿福寿东街西行至新华路,沿新华路南行至胜利东街,沿胜利东街西行至虞河路,沿虞河路南行至清溪街,沿清溪街东行至文化路,沿文化路行至宝通街,沿宝通街东行至北海路,沿北海路北行(含北海路以东奎文房产)至福寿东街所围区域。

  三、学位条件

  1.第一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至少与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籍上),新生或监护人在招生片区有房产,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

  2.依据相关优待政策,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区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确定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第一批次学位分配范围。

  3.为缓解部分学校学位压力、更好满足就近入学需求,按照就近、公平、当年有效的原则,2023年奎文区教体局为新华中学设置入学缓冲区,缓冲区:从新华路开始,沿福寿东街西行至虞河路,沿虞河路南行至胜利东街,沿胜利东街东行至新华路,沿新华路北行至福寿东街所围区域。学校在满足本校招生片区需求的前提下,剩余学位可招收缓冲区内符合条件的新生,缓冲区内符合条件的第一批次新生可自愿申请新华中学学位,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按照在奎文区落户时间、缓冲区片内房产购房时间依次分配学位到满额为止,未获得学位的仍按原片区划分入学。

  4.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统筹多孩同校就读,具体咨询学校招生部门。

  5.奎文区体育运动学校2023年继续面向全区招生,招生计划包含在新华中学招生计划内。

  6.每班不超过50人,同时合理预留休学人员复学学位。

  四、申请学位需提供的材料

  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户籍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的视为符合条件。

  1.对于提供不实材料、伪造相关证件及照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该生片区学校入学资格,奎文户籍新生在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区教体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置,非奎文户籍新生不予安排。

  2.材料截止日期,如户口簿落户时间、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均为2023年7月16日。

  3.户口在非直系亲属人员家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在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籍单页(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籍单页复印件)及监护人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明,否则不作为入学依据。

  4.奎文户籍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房产,现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奎文区共同居住并同一户口的,可依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户籍登记住址一致的房产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5.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产,新生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且户籍登记地址与该房产地址一致,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其他房产,属房产共有人的监护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按照该共有房产登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6.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等原因被征收的,属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可以在原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申请登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选择在奎文区的临时居住地学校就读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需同时提供拆迁协议。

  7.非住宅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以及未实际入住的房产(包含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除新生监护人夫妻共有房产及第5条所列情况外,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屋现已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因房产抵押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或银行抵押贷款章。城中村改造房产,本村居民由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其他购房户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提供村委证明并经街道确认)。

  8.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入学时段内,只能作为同一家庭子女入学的房产依据。

  五、工作流程安排

  1.信息采集(7月3日-7月14日)。新生监护人注册登录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已通过服务平台采集信息、信息不需修改的,无需重复采集。

  2.条件审核(7月5日-7月15日)。学校通过服务平台对新生监护人提交的学生信息材料进行校验审核并反馈结果。

  3.学位申请(7月10日-7月16日)。新生监护人根据审核通过的信息,结合各学校片区划分及招生条件,在服务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4.学位分配(7月17日-8月2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限额,分批次为符合条件的新生分配学位。学位分配全部完成后,统一通过服务平台发放入学通知书。

  5.信息公示(8月3日)。学校将招收新生的有关信息,在校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

  6.入学确认(8月20日前)。新生凭服务平台电子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7.阳光分班(8月25日前)。各学校使用服务平台的编班模块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六、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家长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1.关注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奎文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奎文教育”二维码(附后),进入公众号,从底部菜单“便民服务”进入“奎文教育服务平台”栏目;

  2.手机端网址:https://wfkwedu.wfgxic.com;

  七、招生咨询

  招生期间,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校门口招生工作专栏等发布相关信息。

  潍坊新华中学咨询电话:0536-6036920 1558966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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