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400人
(二)招生范围:潍坊市区(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滨海区、峡山区、市直初中学校)初中应届毕业生。
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全部通过中考平台(潍坊市教育局网站首页链接)或潍坊天立学校网站(www.wftlxx.com)进入“潍坊市高中段招生考试平台”进行,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11-15日(每天8:00-20:00);填报后要对考试科目、报考类别、志愿学校等信息进行重点核实。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科目、志愿学校等报名信息;报名时间结束后(5月15日20:00后)系统将不允许再进行修改。
1.潍坊市区考生报名
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且有就读学校学籍,下同)可直接通过中考平台填报潍坊天立学校,不需额外提报其它材料。
2.潍坊市区外学生的报名
(1)考生就读的初中学校不属于拟报考的潍坊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但户籍和居住地均在该区域的。
(2)在潍坊市初中学校就读的潍坊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初中学校或户籍均不属于拟报考的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但高层次人才工作或居住地在该区域的。
以上两类考生监护人须于4月27日至5月6日(每天8:00-20:00)登录“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服务号,填写考生身份证号、学籍号,并提报户籍、居住等相关材料进行申请,经户籍(或高层次人才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中考平台进行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规则与户籍(或高层次人才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区考生报考规则相同;不能再按初中学校所在县市区规则填报。
潍坊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监护人申请时还需提报考生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近期电子照片,以及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由毕业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第一志愿高中学校所在县市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认定并在教育部门或高中学校网站公示(报考潍坊市直普通高中的,由市教育局组织认定)。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最高认定为C等。
3.注意事项
(1)全市高中招生报名共分为九个区域(市区、八个县市)进行,考生只能在其中一个区域参加报名,跨区域重复报名的,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2)考生须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填报志愿,超出招生范围填报的志愿无效。
(3)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被纳入《潍坊市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根据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处理。
(二)考试地点
(1)文化课科目。潍坊市区初三学生报考潍坊天立学校的,在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区参加所有文化课科目笔试。潍坊市各县市初中毕业生回户籍(或高层次人才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区报考潍坊天立学校的,在户籍(或高层次人才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区参加考试。
(2)非文化课科目。潍坊市内学生均在初中学校所在县市区参加考查科目考查。
(3)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因回户籍地在潍坊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升学的应届毕业生,在户籍地县市区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具体考试地点由考试所在县级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志愿设置与填报
(一)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寒亭区、峡山区、市直初中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方式:
1.可以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潍坊天立学校,不再填报其他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2.可以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潍坊天立学校,第二志愿填报其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再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3.可以第一志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或第一、二志愿均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下一个志愿填报潍坊天立学校,其他志愿再填报其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或不再填报。
4.可以第一志愿填报其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二志愿填报潍坊天立学校,不再填报公办普通高中。
5.可以第一志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或第一、二志愿均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下一个志愿填报其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其他志愿填报潍坊天立学校。
(二)滨海区、坊子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1.可以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潍坊天立学校,不再填报其他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2.可以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潍坊天立学校,第二志愿填报其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再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3.可以第一志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二志愿填报潍坊天立学校,第三志愿填报其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或不再填报。
4.可以第一志愿填报其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二志愿填报潍坊天立学校,不再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5.可以第一志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二志愿填报其他民办普通高中,第三志愿填报潍坊天立学校。
考试时间
文化课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6月13日—16日,具体安排如下:
录取程序和办法
潍坊天立学校采取综合录取方式进行录取。按照考生志愿(包括两类:一是第一志愿直接报考潍坊天立学校的考生,二是未被其他志愿录取且民校志愿报考潍坊天立学校的考生)和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
(一)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潍坊天立学校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以及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劳动教育、美育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符合相应条件,准予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其中,劳动教育、美育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达到合格等级;有一科或一科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体育与健康、综合素质评价两科等级等值互换后需平均达到2C等级及以上;第三组合中,道德与法治、生物两科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等级。
将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划分为三个组合后进行录取。其中第一组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体育与健康、综合素质评价;第二组合科目为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四科;第三组合为道德与法治、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劳动教育、美育。
(二)等级互换和置换方式
1.组合内各科等值互换
第一组合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可等值互换,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与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之间不能等值互换。第二组合中的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四科等级可等值互换。
2.组合间科目置换
(1)第一组合科目等级可置换第二组合科目等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均可置换第二组合科目)。
(2)第二组合科目等级不能置换第一组合科目等级。
(3)第一组合、第二组合科目等级均不能置换第三组合科目等级。
(4)语数英置换第二组合时,指8个等级。如语数英其中一科由A+降到A,或由A降到B+,……,以上均为降低一个等级,可相应提高第二组合其中一科的一个等级。
(二)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
按照报考潍坊天立学校的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民办第一志愿(含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潍坊天立学校或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后下一个志愿填报潍坊天立学校的考生)如已录满招生计划总数,将不再录取民办第二志愿;若民办第一志愿未录满招生计划,则从民办第二志愿报考潍坊天立学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等级提升
未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直接报考潍坊天立学校的普通考生将考生第二组合科目(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中等级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后参与录取。若该组合中原始成绩最低等级出现两科及以上相同,则按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的顺序提高一门学科的一个等级;若第二组合四科原始等级均为A,则不再提高(特殊考生享受照顾政策某科目等级提高后均视为原始等级)。
录取过程中均以提升后的等级为录取依据。
3.录取流程
(1)录取民办第一志愿考生:将达到潍坊天立学校录取必备条件的考生,依据考生第二组合中的物理、化学、历史、地理4科等级等值互换后排序,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预录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以最接近为准);再依据第一组合中的体育与健康和综合素质评价两科等级等值互换后,按组合等级等值由高到低择优预录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10%(以最接近为准);再将第一组合中的语文、数学、英语3科等级等值互换后排序,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招生计划的100%。
(2)若民办第一志愿未录满招生计划数,则从民办第二志愿报考潍坊天立学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剩余计划数,录满计划结束,录取方法同(1)。
(3)若因部分考生等级并列导致超出招生计划人数,则按照历史、地理两科原始等级等值互换后择优录取;若历史、地理两科原始等级等值互换后仍存在等级并列情况,则对该部分考生按照物理、化学两科原始等级等值互换后择优录取;若物理、化学两科原始等级等值互换后仍存在等级并列情况,则对该部分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综合素质评价、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的顺序,根据单科原始等级,依次择优录取。
选课走班办法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潍坊天立学校组织学生选科,学生需在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6门学科中作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的选择,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适时的开展选课走班,确定该门学科为“合格考”还是“等级考”。突出“以学生为本”的基本理念,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其个性化发展的课程资源。根据潍坊天立学校实际开设物化生、物化地、政史生、史地生、政史地等5种选课组合。
收费标准:学费17500元/学期,住宿费、餐费、校服费、床上用品费、校车接送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学段↓ | 收费单位:元/学期;【XSC.CN制表】 | ||
高中 | 学费↓ | 住宿费↓ | 备注↓ |
17500 | 1400 | 餐费、校服费、床上用品费、校车接送费等据实收取,以上费用均按学期收取 |
费用审批备案号:WFMXSF-2022-006。
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潍坊天立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下设机构,全面负责潍坊天立学校高中招生工作,适时向社会公布潍坊天立学校高中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方法、录取结果等,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加强招生宣传。通过向应届毕业生及家长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开展家长课程等途径,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3.健全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高中招生监督委员会,加强监察督查,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严肃招生纪律。严格禁止任何教师干预、干涉学生填报志愿行为,严格禁止向考生及家长承诺提前录取或进行不实宣传行为,严格禁止中介机构或不法人员介入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欢迎考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潍坊天立学校的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学校监督电话:0536-7574567
市教育局滨海分局监督投诉电话:0536-5331037、530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