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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兴市秀州中学小升初招生简章(附学区范围)

2023-06-23 23:15:28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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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始建于1900年,123年来,学校人才辈出,群星璀璨,陈省身、谭其骧、程开甲等13位院士曾就读于秀中故园。学校先后获得了“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百年名校、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百家教育创新优秀学校、浙江省现代化学校”等荣誉称号。当下的秀中人继续秉持“我是秀中人,一生一世学做人”的校训,励精图治,致力复兴。学校现有24个教学班,922名学生,73名教职员工,其中嘉兴市名校长1名,嘉兴市名师2名,嘉兴市学科带头人2名,南湖区学科带头人16名。

  根据《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嘉教基〔2023〕90号)、《关于做好嘉兴市本级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嘉教基〔2023〕91号)、《南湖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南教体[2023]62号文件)等要求,为进一步促进依法办学,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现就我校2023年秋季招生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紧紧围绕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战略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基本要求,优化结构,深化改革,加强依法治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学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招生工作,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其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新浩

  副组长:张  斌   王  成

  组  员:陆利忠   胡奕澜   陆琪松   康 磊

  招生办公室主任:陆利忠

  招生联系电话:0573-82085489

  0573-83679223    0573-89995121

  监察小组:

  组  长:罗  杰

  副组长:张嘉娉

  组  员:曹明根

  三、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

  学校施教区为:

  1.东至环城河(秀水),南至环城河(壕河),西由运河转勤俭路到禾兴路转环城南路至梅湾街,北至环城河(北丽桥)。包括:瓶山社区、丁家桥社区、子城社区(紫阳社区、城东社区)、百福弄社区(勤俭路以北部分)。

  2.东至中环东路,西至运河—环城河,南至铁路线,北至中环北路。包括:解放路社区、菜花泾社区、虹桥社区、秋泾桥社区、凌塘社区、航明社区等。

  3.招生计划:计划招生10个班级,每班控制在40人之内,总招生数400人左右。

  四、招生办法

  (一)入学年龄

  招收对象为年满12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因病休学或延缓上学的除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录取顺序

  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我校招生计划,按照房户一致、实际居住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监护人住宅产权证一致并实际居住的本施教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本施教区域内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登记人数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实际入住年限等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学校按照下列顺序分批录取:

1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独立产权房三者完全一致、均在施教区并实际居住。
2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已有施教区内户籍,在施教区内与其他亲属有共有产权房(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比例达到51%及以上)且实际居住,或学龄儿童少年、父母与祖(外祖)父母同住且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在市本级无独立产权房、住宅产权人为学生祖(外祖)父母。
3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已有施教区内户籍(不含集体户籍和非直系亲属投靠户籍),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市本级无独立产权房或在施教区内与其他亲属共有产权房(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比例在51%以下)。
4符合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援疆援藏援青援川等外援干部子女、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等政策类的适龄儿童少年。
5学龄儿童少年有南湖区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已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暂时未能迁入居住地。
6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户籍但不属上述1、2、3类,或在施教区内有集体户籍、非直系亲属投靠户籍(含租赁入户)且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市本级无产权房。
7学龄儿童少年为嘉兴市内南湖区外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南湖区已有独立产权房并实际居住。
8学龄儿童少年为嘉兴市本级以外户籍,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南湖区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本区工作,以及其他参加积分入学等符合入读条件的随迁子女。

  (三)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监护人在南湖区工作并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按“权利义务对等、梯度服务”原则,积极推行随迁子女积分量化办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申请入读本校的随迁子女,根据《南湖区2023年新居民(流动人口)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实施办法》(南新居民管理服务办〔2023〕2号)文件要求,向居住证申领地的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服务窗口提出积分申请。经南湖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公示后,由区教体局根据积分高低和本区中小学可提供随迁子女入学名额,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未被申请的学校录取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四)报名及招生时间

  1.报名方式

  2023年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网络预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实名注册账号后,定位“嘉兴市南湖区”,搜索并点击“共育荟”,在“热门应用”选择“入园入学”;或点击“教育就业”,在“学校教育”点击“中小学报名”,都可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招生报名”平台,选择“南湖区”进行预报名登记。

  2.报名时间

  6月28日前,监护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注册。

  6月28日至30日(30日21:00截止报名)符合在南湖区报名条件的适龄少年其监护人进入“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进行初中入学预报名。

  7月8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网络平台报名未成功的学生由其家长携带相关证件(户口本、房产证等)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并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录取时间

  2023年录取工作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7月18日-25日,公办学校按批次录取具有市本级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7月18日、19日公办学校前三批录取;7月23至25日第四批及后面批次的学生录取。

  8月6日,公布录取的新生名单,招生结束。

  8月7日起,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1.关于转学插班。根据浙江省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转学者(插班生),须通过“浙里办”登录“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申请登记。2023年6月28日至30日期间,监护人选择“插班生进行预报名”栏目进行预报名分类登记提交相关信息。由转入学校初审,符合条件且有学额的,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区教体局审核后办理转学手续。若转入学校该年级学额已满,户籍在市本级的学生原则上仍在原学校就读,户籍由市本级外转入南湖区的学生由区教体局根据周边学校学额统筹安排。按照学籍有关管理办法,学生在休学期间不转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不转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转学。学年中途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学期末可向有空余学额的随迁子女学校申请转学。同一片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安排转入学生。

  2.户籍、住宅产权证、浙江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

  本实施细则由嘉兴市秀州中学初中部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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