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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德清县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5-03-25 15:23:00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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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坚持“户籍优先”“同城不择校”“权利义务对等、梯度服务”等原则,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公民办协调发展,切实保障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主要工作

  (一)义务段公办学校招生划片范围

  🔹2025年德清县小学、初中招生学区划片范围一览

  2.本县户籍新生分类

  (1)一类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截至📅2025年5月31日,户籍已在中心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即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小学新生须为年满六周岁(出生日期在2019年8月31日前)的儿童;②截至2025年5月31日,监护人持有中心城区施教区内住宅用途不动产权证(共同共有或占50%及以上产权份额的);③监护人为直系亲属。

  (2)二类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截至📆2025年5月31日,户籍已在中心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即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小学新生须为年满六周岁(出生日期在2019年8月31日前)的儿童;②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③监护人为直系亲属。

  (3)三类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在🗓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内,户籍迁入中心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即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小学新生须为年满六周岁(出生日期在2019年8月31日前)的儿童;②监护人在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③监护人为直系亲属。

  (4)四类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户籍不在中心城区的本县适龄儿童少年,截至2025年5月31日,监护人持有中心城区施教区内住宅用途不动产权证(共同共有或占50%及以上产权份额的);②监护人在本县有合法稳定职业,提供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县市场监管局注册的营业执照,在本县人力社保部门缴纳养老保险;③监护人为父母亲。

  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镇(街道)新生分类参照执行。

  3.登记报名

  (1)网上预登记

  今年招生预登记继续在手机“浙里办”APP采用信息化方式进行预登记。在手机“浙里办”APP首页选“德清县”——直接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在线办理”。6月3日至6月9日为本县户籍学生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预登记时间。6月12日至6月18日为本县户籍学生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预登记时间。6月23日至6月27日为补登记时间。

  (2)现场核验

  6月28日,一、二、三类生随带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回到本县户籍地初中就读的,随带同样材料,按施教区划分,到相应初中办理审核登记。6月29日,四类生随带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信息核验。

  4.新生录取。

  (1)根据教育资源承载力情况,按一、二、三、四类,以学校(集团)为单位分类分批录取新生。一类生优先录取,在报名人数未超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在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向周边学校分流。二类生在报名人数未超所剩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在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向周边学校分流。三类生在报名人数未超所剩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在报名人数超所剩招生计划时,向周边学校分流。四类生在报名人数未超所剩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在报名人数超所剩招生计划时,通过摇号录满本校(集团)计划,未录取的分流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如城区学校无空位,则回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

  教育集团的学校以集团为单位录取,录取后再作二次安排,二次安排方案由教育集团制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施教区涉及农村的学校,按户籍优先的原则录取相关适龄儿童少年。

  城区户籍新生录取后,就读期间须保留其户籍,对于户籍迁出人籍分离的,学校有权取消户籍学生资格。

  (2)2025年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政策性安置。

  (二)新居民积分制入学

  依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2025年我县继续实施义务段新居民积分制入学办法。

  1.入学条件。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①父母一方申请积分;②小学新生须年满六周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监护人向新居民服务窗口申请积分入学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父母一方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户口簿以及其他积分材料。

  2.申请积分。以县政府发布的《德清县新居民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为依据,6月3日至6月30日,监护人持积分材料到居住证所在镇(街道)派出所新居民服务窗口申请积分。

  3.新生录取。7月25日前,县公安局移交分镇(街道)、分学校、全信息、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序的积分名册,提供给县、镇(街道)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镇(街道)阳光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本辖区教育资源承载力情况做出统筹安排。安排时将遵循梯度服务原则,依据监护人积分高低、招生计划和招生能力,第一批就近安排到居住证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第二批调剂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未能安排的由教育局在县域内统筹安置。

  (三)义务段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省市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华盛达实验学校继续实行公民同招,与公办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

  1.报名条件和方式。德清县户籍或在德清县居住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截至5月31日)的年满六周岁(出生日期在2019年8月31日前)的适龄儿童可以申报华盛达实验学校小学部。德清县应届小学毕业生(含回原籍的和持有居住证的)可以申报华盛达实验学校初中部。6月3日至6月9日为初中预登记时间。6月12日至6月18日为小学预登记时间。家长通过手机“浙里办”APP进行预登记。已预登记该校的学生,不能兼报本县其他学校。

  2.新生录取。学校于6月28日录取新生。在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录取。在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时,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学校录取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于6月29日通过手机“浙里办”APP进行公办补登记,并在6月30日到所申请的公办学校进行信息核验。按照同类招录靠后的原则录取。

  三、工作步骤(招生时间安排)

  🔹2025年德清县小学、初中招生时间安排表

  四、工作要求

  1.规范招生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步实施阳光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跨施教区招收学生,公办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不得拒绝阳光招生领导小组统筹调剂的学生入学。公办和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缩班或扩大班额。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须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2.严格学籍管理。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面使用全国联网的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各校要严格执行《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进一步规范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程序。

  3.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公办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规范收费。

  4.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入学,按国家及浙江省明确的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入学,按国家及浙江省明确的相关政策安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今年继续实行阳光招生。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德清县阳光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办公室、武康街道、舞阳街道、阜溪街道、康乾街道。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统一协调招生工作,具体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操作。各镇(街道)须成立相应的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各校须成立阳光招生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开展阳光招生风险评估落实维稳措施

  招生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维稳预案。各招生学校应当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研,精心规划,强化组织管理,重视思想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做好招生安保工作方案。要从全局维稳的角度,精心安排招生过程中的每一环节,严格把握政策,坚持招生原则,注重工作细节,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信息公告制度

  县教育局和镇(街道)、各校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将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办法以报纸、网络、微信、通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内容包括各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时间、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县、镇(街道)阳光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校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社会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咨询电话📞0572—8062284、投诉电话📞0572—8066783。各校在校门外向社会公布本校咨询电话,设置投诉信箱,主动接受咨询和社会监督。

  (四)落实人员场地确保工作平稳有序

  各镇(街道)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各招生学校确定一名校级领导作为招生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镇(街道)和本校的阳光招生工作。在招生期间各校应当落实好招生场地,提供电脑、打印机及其他设施设备。同时安排责任心强、熟悉招生政策的教师和保安作为招生工作人员,在县教育局和镇(街道)阳光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集中审核、筛选分类、统计上报、确认录取、报到注册等具体工作,确保阳光招生工作公开、公平、稳定、有序地开展。

  本方案解释权在德清县阳光招生领导小组。

2025年德清县小学、初中招生时间安排表

2025年德清县小学、初中招生时间安排表

2025-03-25

2025年德清县小学、初中招生学区划片范围一览

2025年德清县小学、初中招生学区划片范围一览

2025-03-25

2023年德清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年德清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