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作为法定监护人),如有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可为其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
二、时间安排
申请受理:4月17日至5月9日(共15个工作日)
公示积分分数:6月6日至6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复核申请:6月6日至6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公告排名结果:6月18日
三、受理地点
申请人居住证所属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
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朝安北路25号;可延伸到各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受理
石湾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澜石二路36号展弘大厦一楼
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二楼
四、积分排名规则
小学:申请人所得积分按各镇(街道)进行排名。
初中:申请人所得积分按全区进行排名。
特别说明:1.按照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2.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暂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
五、积分公示及排名结果
1.在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佛山政法”“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进行积分分数公示,公示期为6月6日至6月12日。
2.6月18日在上述官方平台公告小学、初中所有申请人的积分排名结果。
六、积分查询及申请复核的方式
1.积分查询方式:6月6日至6月12日期间登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佛山政法”“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查询本人总积分。
2.申请复核方式:若新市民对积分分数有异议的,请在6月6日至6月12日工作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到所属镇(街道)积分办申请复核,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请认真阅读《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2025年)》(详见附件)并提前按要求准备好积分材料(包含必备材料和计分材料),在受理期限内到指定受理点一次性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户、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一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