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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州市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4-08-04 09:52:32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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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要求,结合青州市实际,制定青州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依法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有效遏制择校现象,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入学权益,努力创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严格遵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招生文件规定,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自觉规范招生行为,积极稳妥地组织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面试、谈话、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严禁将竞赛成绩、奖励证书、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依据,严禁以“特长生”名义进行招生。

  3.坚持“公民同招”。全面落实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4.坚持“零证明”入学。全面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要求,全面清理取消各类“无谓证明”、“循环证明”材料,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零证明”办理。

  5.坚持阳光招生。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加强招生过程监管,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暗箱操作”、“掐尖招生”选拔生源,确保招生过程和结果阳光、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范围及方式

  2024年青州市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2024年青州市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划分

  (一)公办学校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是根据适龄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上学路程、交通状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划分;由于青州市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的不均匀性、街区形状的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今年城区学校招生范围执行“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附件2),农村学校招生范围由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学区划分。

  为保持招生秩序稳定,根据上级相关过渡期政策,海岱学校、海岱小学、云门书院古城校区招生范围和招生方式保持不变(2025年拟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微调招生片区)。海岱学校首先招收海岱小学直升学生,剩余学位面向全市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海岱小学采取电脑派位方式面向云门山街道招收监护人在城区有有效房产的小学一年级新生;云门书院古城校区采取电脑派位方式面向王府街道和云门山街道招收监护人在城区有有效房产的小学一年级新生;云门书院马氏校区初中部由小学部毕业生直升。

  青州实验中学初中部、青州二中初中部继续招生,招生片区分别与西书院初中、旗城学校初中部一致;夏庄学校初中部招生片区与旗城学校初中部和北关初中两所学校的部分招生片区一致;文昌学校继续提供部分一年级公办学位,招生片区与圣水学校小学部一致。以上4所学校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二)民办学校

  宏德学校新校区今年建成启用,招收小学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原校区不再招生。文昌学校初中部、外国语学校初中部面向全市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若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若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宏德学校初中部、青州中学初中部首先招收小学部毕业直升学生,若直升学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则采取电脑派位方式从中录取;若直升学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剩余学位面向全市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宏德学校小学部、外国语学校小学部面向城区招生,若两所学校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青州中学小学部首先招收青州中学附属幼儿园直升学生,若直升学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则采取电脑派位方式从中录取;若直升学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剩余学位面向城区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三、招生对象及要求

  (一)招生对象

  青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包括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青州市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中市外招生对象包括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引进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子女,以及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等。

  (二)相关要求

  1.入学年龄。小学一年级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新生为接受完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小学一年级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由市教体局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缓学期为一年,期满应按要求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如果家长申请存在困难的,可到附近学校,由学校帮助申请。

  超过7周岁入学的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系统将自动查验去年是否已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未办理的须在报名之前到片区公办学校补办。

  2.入学批次。青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未设置独立招生片区的海岱学校、海岱小学、云门书院古城校区、实验中学初中部、青州二中初中部、文昌学校小学部(公办学位)、夏庄学校初中部不分批次,各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多于招生计划数时,将分别采取全部录取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包括未设置独立招生片区的学校,下同)入学根据学生户籍(指家庭户口,下同)和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房产(指住宅,下同)情况分为三个批次,根据批次从高到低依次入学,因超计划未被录取的新生由教育主管部门调剂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入学。

  第一批次:户籍与房产一致,均在学校招生片区。

  (1)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片区内有有效房产且实际入住。

  (2)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在本市无房产(通过招生系统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不需要个人提供证明,下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有有效房产,且实际一起居住。

  第二批次:户籍与房产不一致,房产或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

  (1)本市户籍但不在招生片区,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招生片区有有效房产且实际入住。

  (2)非本市户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学校招生片区有有效房产且实际入住。

  (3)户籍不在招生片区,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在本市无房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有有效房产,且实际一起居住。

  (4)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且户籍与监护人在一起,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在本市无房产,在学校招生片区租住房屋且长期居住。

  第三批次:户籍和房产均不在学校招生片区。

  (1)本批次是指户籍房产均不在招生片区,在片区租住房屋并长期居住,主要包括市外务工经商人员或市内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2)青州市全面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入学应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提前办理居住证,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居住证的,要求监护人在青州市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自主创业或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在学校招生片区居住一年以上),且在青州市(市外随迁子女)或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房产。

  随迁子女入学优先招收监护人已办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依次再招收监护人租赁房屋在住建部门正式登记备案、有用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有正式工商营业执照的随迁子女,同类随迁子女按相应证照办理时间先后确定入学次序。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入学要求的随迁子女,可回流出地学校就读,或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同类学校就读。

  根据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关于严格控制、逐步化解大规模和大班额学校相关要求,青州市相关学校不接受第三批次入学,在学校片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报相对就近其他学校。

  四、招生流程及安排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开、高效便捷,全市适龄儿童、少年通过青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下称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存在困难的家长,可以到拟报名学校获取指导帮助。

  (一)学生信息采集及公办学校招生

  全市所有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8月5日上午8:00—8月7日20:00登录招生平台,完成用户注册、信息采集和公办学校报名。

  1.用户注册。家长报名前需在智能手机等移动端设备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使用本人手机号注册并实名认证。为方便后续信息填写和数据校验,建议身份为有效房产所有人的家长进行注册和认证,除学生单独户口的特殊情况外不得使用学生信息注册。注册过程需要接收短信验证码,认证过程需要填写家长身份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

  2.信息采集及公办学校报名。登录“爱山东”APP,搜索“义务教育招生”,选择“青州市”进行信息采集和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前要对家长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进行再次核对,核对无误后选择所属的报名批次和类型,按指示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信息采集需要学生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同时需要监护人身份信息(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户籍信息、房产信息、手机号等,初中一年级新生还需要小学学籍号信息。新生信息采集以身份证号为依据,无身份证号的儿童、少年须先落户口,取得身份证号后再进行信息采集。

  青州市招生平台已实现与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的大数据对接,在信息填报过程中通过大数据对接可以即时查询到的相关信息系统自动填写,不需要人工输入,查询不到或因数据接口限制无法及时反馈的信息仍需家长人工填报,招生系统通过后台继续进行数据对接并将对接结果反馈至学校,供学校审核使用。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在信息采集及整个报名、招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家长完成填报信息后,系统将会自动匹配报名学校,若有多个匹配学校则可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选择直升,直升学生不能选报其他学校。报名信息提交前可进行修改,家长务必在提交前做好信息核实,确保准确无误,提交后不得修改。

  3.审查。8月15日—18日,学校对学生报名信息网上审查并组织家长现场确认,各校根据自身情况做好具体安排,提前通知家长现场确认时间和注意事项。要应用系统的大数据校验功能,提高审核的效率和准确性,经大数据校验完全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可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需携带补充的证明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初审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根据入学批次进行排名,公示2天,无异议后,学校将排名结果及公示照片报教体局或学区。

  8月19日—20日,对报名公办学校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审。城区学校复审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农村学校复审由各学区负责组织。复审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组织入学,复审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教体局或学区按入学批次进行调剂,复审不合格的学生由教体局或学区统筹安排入学。

  4.入学。全市调剂完成后,学校8月22日下发入学通知书并组织报到。前期未报名的学生,8月24日由教体局和学区分别组织集中补录,期间不单独补录。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补录到片区学校;无空余学位的,补录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二)民办学校及未设置独立招生片区的学校招生

  1.报名。8月9日上午8:00—20:00,已报名公办学校且符合各民办学校、海岱学校、海岱小学、云门书院古城校区、实验中学初中部、青州二中初中部、文昌学校小学部、夏庄学校初中部等学校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可登录“爱山东”APP,从以上学校中选报一所,报名截止前可随时修改选报学校。为提高教育便民服务水平,今年起双(多)胞胎学生可进行捆绑式派位,具体报名方式及要求见附件4。失信被执行人员子女限报高收费民办学校。

  2.审查。8月10日,学校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查。相关小学和实验中学初中部、青州二中初中部、夏庄学校初中部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选报学校审核并确认。各民办初中、海岱学校仅需组织家长进行现场确认。申请双(多)胞胎子女捆绑派位的家长需在审核确认同时携带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薄、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学校审核,学校负责汇总双(多)胞胎捆绑派位信息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并上报教体局,教体局协同公安部门进行核验。严禁任何学校以审核为名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或考试。

  3.录取及报到。初中、小学分别于8月12日、8月13日进行公开电脑派位录取。录取完成后,各学校分别印制入学通知书,加盖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章后下发。初中、小学分别于8月13日、8月14日组织新生报到,已被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放弃入学资格,因特殊原因确需放弃的,需向学校提交带有家长和学生签字的书面申请,学校盖公章后留校存档,因放弃资格产生的空余学位不组织补录。各校最终录取名单及放弃名单需盖公章后报教体局,由教体局将放弃录取资格学生信息调整回其原报名公办学校。

  选报以上学校未通过审核或未被录取的学生,报名信息将返回前期选报的公办学校参与录取。严禁任何民办学校私自招生,严禁招收非起始年级学生,违规招收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五、特殊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入学。严格落实“以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各学校要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有接收能力的学校要全力做好接收,同时要严格审核,严禁以随迁子女之名提报虚假材料入学,学校要成立工作小组,到随迁子女实际居住地、父母务工单位或经营场所现场核实。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随迁子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帮扶。

  (二)残疾儿童入学。全面推进融合教育,采用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入学体系。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到校就读条件的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由特殊教育学校招收、培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统筹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进行评估认定,并提出入学安置意见。各学区、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服务区内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统计、入学安置等工作,严禁任何学校拒绝接受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确保每名适龄残疾儿童都接受适合的教育。

  (三)孤儿、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入学。各学区、学校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做好孤困儿童(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建档立卡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就学保障工作。学校要精准掌握孤困、建档立卡儿童情况,开学两周内进行普查。要在摸准底数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学生关爱档案库”、资助救助、“教师妈妈(爸爸)”等关爱政策。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青州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子女,监护人需于8月4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高层次人才相关证件(山东惠才卡、鸢都惠才卡、青州惠才卡)原件和复印件交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由教体局协调在工作地或居住地优先入学。

  (五)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驻地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8月4日前,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将符合在青州市入学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入学需求报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人武部汇总后将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统一上报教体局,同时报潍坊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备案;符合条件的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名单由潍坊市公安局审核汇总并下发;符合条件的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名单由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核汇总并下发;优抚对象子女在招生报名期间按规定在网上报名,由教体局根据政策予以协调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教体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教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制定及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学校要成立相应机构,及时热情的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二)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选派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的同志参与招生工作,把招生工作作为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要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杜绝违纪违法行为,招生过程中如果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众不满、投诉,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单位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

  (三)严格控制班额。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应对入学高峰,今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小学每班不超过5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义务教育学校班额全部在潍坊教育信息港“中小学公共信息平台”上公示,出现大班额的学校在年度综合督导中一票否决。

  (四)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各学校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完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加强联控联保,做好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确保学校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要严格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秋季招生入学前,各学校要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附件5),要全面摸清学生入学就读情况,规范建立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失学辍学学生台账、失学辍学学生台账,并做好“三本台账”的动态更新,确保人账相符;对于失学辍学儿童,学校和学区要联合镇街政府和村居(社区)第一时间下达复学通知书(附件6),告知法定责任义务,责令限期改正;对于逾期未报到的适龄儿童,要及时督促并建立应入学未入学台账,对于外出就读的要掌握具体就学情况;对于家长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送适龄儿童入学的,要联系镇街、经济区政府给予批评教育,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敦促司法文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学区、学校要高度关注社会培训机构的学生,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附件7),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经教体局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招生入学工作列入“督学清单”,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严禁相关学校提前报名、常年报名,严禁雇佣中介招生,严禁代替家长报名,严禁利用不正当手段报名。对于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六)着力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多孩同校就读”政策落实,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二孩享受同类情况优先协调、三孩享受直接安排政策;也可根据家长意愿和学位情况,安排一孩(二孩)转学至二孩(三孩)所在校就读,减轻学生求学和家长接送负担。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宣传栏、微信、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做好正面宣传,及时将招生相关信息告知学生家长,并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学生,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新生入学通知书上印制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080970)、潍坊市中小学生成长导航站(4000911580)、青州市学生资助中心(3235220)、青州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3282315)咨询电话。秋季开学后一周内,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等位置向社会公开招收新生的报名编号、居住地(到小区、社区或村即可)、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相关公示照片学校留存备查。责任区督学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示情况纳入督学内容清单,进行专项督查。

  教体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3235080),受理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及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

  附件:

  2024年青州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2024年青州市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2024年青州市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划分

  2024年青州市相关学校招生片区内第三批次可选报学校明细表

  2024年青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所需材料及说明

  2024年青州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024年青州市义务教育复学通知书

  2024年青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2024年青州市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办法

  2024年青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安排

2024年青州市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划分范围一览

2024年青州市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划分范围一览

2024-08-04

2024年青州市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范围一览

2024年青州市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范围一览

2024-08-04

2023年青州市王坟初级中学小升初招生简章

2023年青州市王坟初级中学小升初招生简章

2023-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