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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佛山市顺德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4-03-31 21:58:21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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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全面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构建良好教育生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构建佛山“五好教育”新形态,推动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学位预警机制

  各区要主动加强与人口信息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合理预判区域学位供给情况。对出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持续增长、学位供给紧张情况的区域和学校,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适时调整招生入学政策,制定学位分配办法及学生分流安排方案,及时通过官网、官微、微信公众号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持续增强学位资源供给,在新建学校、改扩建现有学校的同时,依托有条件的、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积极挖潜扩容、扩大优质学位供给。

  二、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各区要结合学位供给和学龄人口需求等实际,优化调整公办民办学校学位结构,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及标准班额等,科学核定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招生计划公布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经区教育行政部门集体研究批准后执行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招生计划,确保大班额零增量。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生,不得核准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三、科学划定招生范围

  各区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健全招生片区划分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利益相关方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的学区划分和调整程序,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各区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片区划分和调整初步方案意见分歧较大,且难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要组织听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在本区不能完成招生计划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在保障住宿条件的前提下,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面向市内区外补录,不得跨市招生。港澳子弟学校严格按批准的招生范围和对象进行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四、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公办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入学。因历史遗留或政策延续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公办学校可暂时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过渡,鼓励逐步实行按地段划片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严禁各类学校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面试、评测、人机对话、收取简历材料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通过收集学生就读意愿、获奖证明、荣誉称号、质量监测成绩或等级等各类信息,提前锁定或筛选生源。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电脑随机摇号招生工作应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类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摇号招生。

  五、做实做细控辍保学

  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每学年应以镇街为单位,组织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调查摸底。健全户籍地追踪报告制度,对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实行跟踪监测。严把延缓入学申请审批关,确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严禁以在家学习或接受培训等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行为。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各学校要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及时将学生失学辍学信息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并积极开展劝返,确保不漏一生。

  六、落实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政策

  进一步落实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政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可同时申请公办民办学校学位,并按要求选择其中一个学校注册。各区要按照全市统一的工作日程,安排好公办民办学校报名、录取、注册等时间。全面落实平台监管,严禁脱离平台监管的招生行为,公办学校招生纳入各区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市招生平台统一管理。通过政府购买学位用于统筹招收本区申请积分入学学生的民办学校,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纳入各区招生平台统一管理。各区要制定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名前向社会提前公布,并报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七、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落实“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我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分类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占比不低于85%。按照《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坚持公平融合发展导向,落实特殊教育与普通学校同步招生机制,以随班就读为主、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适宜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落实好国家、省、市的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处理好各类优抚对象的入学事宜。继续分类有序实施“长幼随学”服务机制,帮助“多孩”家庭解决“接送难、两头跑”的问题。

  八、加强新生入学管理

  严格执行新生均衡编班要求,要按照班额要求及比例相对均衡、随机等原则将男女学生分配各班,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不得按照学生成绩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其中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擅自删除电子学籍信息。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

  九、深化违规招生治理

  各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省教育厅“六项规定”和我市有关招生入学管理要求,共同维护教育公平,构建我市良好教育生态。各区要加强违规招生“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提前承诺录取、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以各种手段干预学生家长报名及注册等各类违规行为,会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各类媒体错误解读招生政策误导家长等行为。全过程强化招生督导,畅通举报电话、邮箱等投诉渠道,建立招生信访投诉举报台账,凡投诉必查、凡查实必究。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健全责任督学日常督导机制,将招生入学和学籍管理纳入必督事项,对损害教育公平、损害健康教育生态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坚决及时查处通报,情节严重或经批评教育仍屡犯不改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市教育局将招生入学有关情况纳入对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重点跟进。

  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各区要进一步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招生政策解读,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招生秩序的广泛共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和我市招生入学有关日程安排,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等家长应知应会的信息,要提前发布、主动公开、长期挂网,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拓宽招生政策宣传渠道,在立足官网、官微等媒体的基础上,广泛发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各类官方媒体共同参与招生宣传,引导家长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招生信息,不轻信他人录取承诺,警惕“买学位”骗局。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要做好群众关心的政策释疑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
顺德区教育局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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