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教初〔2023〕70号)精神,结合宁化县城区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符合条件的辖区内适龄儿童。根据适龄儿童实际情况拟分为四类:
第一类:
▲城区户籍(翠江、城郊、城南户籍)适龄儿童,仅限于适龄儿童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个别特殊适龄儿童与特殊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
▲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且交房入住的适龄儿童,仅限于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胞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
第二类:
▲监护人在城区购房但尚未交房的适龄儿童(房产持有人认定与第一类相同);
▲有城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进城务工满一年及以上的随迁人员子女(无居住证、城区无房产,但适龄儿童在城区幼儿园就读一年及以上)。
第四类:进城务工未满一年的随迁人员子女(无居住证、城区无房产且在城区幼儿园就读不满一年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数
学校 | 班级数 | 招生数 |
实验小学 | 6 | 300 |
宁师附小 | 6 | 300 |
红旗小学 | 4 | 200 |
东风小学 | 4 | 200 |
城东小学 | 6 | 300 |
第二实验小学 | 10 | 500 |
城南小学 | 4 | 200 |
第三实验学校 | 3 | 150 |
连冈小学 | 8 | 400 |
名远小学 | 6 | 300 |
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计划开设57个班级,招收学生2850人。
三、小学招生片区划分:点击查看
四、招生办法
(一)以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严格按划分片区,组织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免试入学。
(二)片区内适龄儿童按类别采用如下顺序招收:
1.第一类优先招收,第一类已招满的学校不再面向其他类别对象招生。
2.第一类招收后有剩余学位的学校优先招收第二类,第二类报名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则采取摸球派位,未摸到球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安排。
3.第一、二类适龄儿童招收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则根据该校招生计划数招收第三类,若报名的第三类适龄儿童超出该校剩余学位,则采取摸球派位,未摸到球的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安排。
4.前三类招收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面向第四类招生,第四类适龄儿童根据城区学校学位剩余情况,选择相应学校报名,学校剩余学位数大于或等于报名学生数时,全部接收。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采用摸球派位的方式招收,未被招收的随迁子女回原籍就读。
备注:每位适龄儿童限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本类别报名资格。各校剩余学位数在各类学生报名后第二天公布。
五、招生程序
(一)发布公告。城区各小学于统一于7月23日发布招生公告或具体招生工作方案。
(二)报名登记。各小学根据规定时间节点做好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工作。
1.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类:7月30日
第二类:8月4日
第三类:8月7日
第四类:8月9日
2.报名地点:各招生片区对应学校(第二、三、四类适龄儿童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到相应学校报名)。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第一、二类: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城区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无两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翠江、城郊、城南户籍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片区学校报名可以不提供城区房产证明材料。
▲政策照顾对象由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供相应证明,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于7月25日至7月31日期间提交教育局初教股审核,逾期不予以办理。
(2)第三、四类: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居住及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县外户籍还应提供暂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备注:
▲适龄儿童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经查实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相关学校报名资格由县教育局另行调剂。
(三)材料审核。城区各小学要严格审验适龄儿童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建立报名登记表册,并汇总上报县教育局初教股核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适龄儿童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核查并逐一入户调查,若发现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相关学校报名资格。
(四)确定名单。教育局和城区各小学根据各类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情况确定招收学生名单。各类报名登记适龄儿童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或学位余额,学校全部接收。若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或学位余额,根据剩余学位采取摸球派位,摸球派位时间由各校自行确定,严格按规定流程邀请有关部门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流程。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招生意见统一规定和要求,招生报名前一周张贴招生公告。招生公告要说明招生的年龄、报名时间、办法、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和招生范围及人数,向本片区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并对外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二)严肃招生纪律。招生期间要确保信息畅通,维护教育安定稳定。各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校校长作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开展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数据,不得虚报瞒报学生信息,影响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工作,不跨片招生,不招收不足龄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在学校综合评估当中扣除该项目的权重分。
(三)增强服务意识。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作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要明确答复,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要及时化解,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县教育局,以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四)认真审核材料。要严把报名条件关,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指导其到相应学校报名。对把关不严,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备注:
若宁化县“小学入学一件事”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城区小学原则上将通过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统一受理小学入学报名申请,统一推送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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