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丰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凭积分申请入读县城中小学办法》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县2023年秋季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凭积分申请入读县城中小学流程。具体如下:
一、领取申请表时间、地点(可网上下载)
时间:2023年5月12日,共1天。
地点:县城各中小学门卫室。
二、学位公布地点
在新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申请受理时间
2023年5月15日-26日(10个工作日,具体受理时间以学位申请登记报名时间安排表(附件2-2)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受理申请报名时间结束后,学校不再受理申请和不再接受补充提高分值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办法
县城户籍申请人带齐相关资料直接到所在地段范围学校登记,非县城户籍申请人到居住地段学校领取和填写《新丰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县城中、小学申请表》(附件4-2-1、4-2-2),并按照《新丰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县城中、小学积分指标及分值表》(附件4-1)计算出积分,连同各项积分依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其居住地段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五、教育局招生工作小组复核时间
2023年5月29日—6月29日。
六、录取名单及积分公示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30日—7月6日,共7天,公示无异议后自动成为新生。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相关学校或县教育局反映。
地点:县直属各中、小学。
七、新生报到时间
新生以学校《入学通知书》上的时间要求到学校报到,集中分班。逾时超24小时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