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部分五年一户
录取排序
1、人户一致,未报名民办
2、人户一致,报名民办未录取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3、人户分离第一类: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由动迁办安置在闵行区的
4、人户分离第二类: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
5、人户分离第三类,本市外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
6、非沪籍(居住证+积分+房产):居住证地址与房产证一致,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7、沪籍(本市集体户口+本区租房)、非沪籍(居住证+积分)
8、非沪籍其他
公办小学
人户一致: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人户分离: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集体户口/廉租房: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民办未录取: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公办初中:
闵行区公办初中学校以“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对于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学生,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在完成上述安排尚有招生计划情况下,采取居住地段对口、小学划片对口等方式统筹安排学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