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
申请学位所需资料
(一)23年使用租赁凭证申请学位的
深户要求《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3年4月1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非深户要求《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2年4月15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2年4月15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23年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
需提供申请人家庭的居住信息登记查询单,以及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使用居住信息查询单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深户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3年4月1日前,非深户首次录入时间需在2022年4月15日前。
非深户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2年4月15日前。
(三)无房证明
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和F类(非深户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四)入伙通知书
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购房时间须在2023年4月1日前。
学区划分
(一)2023年秋季学期学区有所调整,详情以2023年秋季小一、初一招生指南为准。
(二)2023年秋季学期,将有山海小学(暂用名)九年一贯制学校建成开办,学区划分等政策可能重新调整,敬请关注盐田区教育局的相关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