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
以下23年要求基于大鹏新区22年入学提醒而预估,最终时限以入学当年正式政策为准。
(一)23年使用租赁凭证申请学位的
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依然有效,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凭证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深户按居住时间加分,非深户按社保时间加分。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需在2022年4月1日前(不含2022年4月1日)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租期最短至2023年9月30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租赁凭证备案时间须在2023年4月1日前(不含2023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3年9月30日。
(二)23年使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
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加分,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的,时间为2022年4月1日(不含年4月1日)前登记。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3年4月1日前(不含2023年4月1日)。
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居住登记查询单》新住址入住登记日期与旧住址搬离登记日期间隔不能超过90天。
(三)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使用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