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
公办学校学位安排规则
按照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的录取流程,公办学校采用分类审核,积分排队的办法安排学生入学。
首先安排具有公办学校学区学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如入学人数超出提供学位供给情况,同一类型学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安排,直至学位供给数完成为止,超出部分再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也可结合我区“名校+”集团化办学,在确保成员校学区学生应入尽入前提下,统筹到教育集团成员校入学。
区教育局结合学位实际情况,参考家长报名时征求的2—3所意愿学校,依据积分高低,在居住区域内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新城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将根据学生家庭户籍、房屋等情况进行审核积分排队。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将根据其父母在本市缴纳社保、购房、居住、务工等情况进行审核积分排队。确保新城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新城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相对就近应入尽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