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籍、户籍均在xx区:
所需资料:
户口薄、《学生学籍档案》、《西安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入学安排:
由xx区教育局分配至学区中学。
学籍其它区,户籍xx区,需要回本区就读初中:
所需资料:
持户口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信息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
入学安排:
持相关证件到xx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或学区对应初中学校登记。(各区稍有不同)
集体户入学办法
所需资料:
各城区要求提供的资料稍有不同,以每个城区教育局具体通知为准。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①进城务工人员: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②入学方式: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按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