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基地
统筹入学规则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入学工作,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对统筹入学的不同类型适龄儿童少年,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航天基地内其他类型户籍学生入学
航天基地辖区集体户、挂靠户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此类情况参照新生入学意愿,结合学校学位情况,以落户先后时间统筹安排入学。
2.其他类学生入学
具有航天基地入学资格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其他类适龄儿童少年,在保障航天基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结合新生入学意愿,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先购房后租房,同等条件按照居住证办理的时间先后依次安排入学。
3.有房无户类学生入学
户籍不在航天基地、父母在航天基地购房且已交房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