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
安排办法
公办学校先安排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统筹确定公办学校学位。
学位有限的学校,实行“入学条件梯次招收”制度,由招生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科学确定入学规则。
2021-03-03
2021-02-25
202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