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中心校,区直、民办学校,商洛市初级中学:
为进一步规范初中招生工作,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要求,促进基础教育公平,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做好2020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商教发[2020] 116号)、区科教体局《关于印发商州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州科教体发[2020] 123号)精神及“商洛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网络平台”操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商州区2020年秋季小升初招生
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小升初招生政策
(一)平台管理。商州区所有初一新生必须通过“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络平台”录取入学。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审核、同步招生、阳光招生。
(二)招生对象。初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商州区户籍或商州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户籍登记、接转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
(三)计划管理。区科教体局编制招生计划,公,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录取新生,民办初中不得跨县区招生。招生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免试入学.所有公、民办初中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等形式确定生源、“掐尖招生”
(五)商洛市初级中学、商州区第一初级中学只招收主城区学校小学毕业生。主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按照商州区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的通知》(商州科教体发[2020] 124号)精神执行。
(六)镇办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直升的方式免试进入对应初中或九年制学校初中部就读。
(七)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具有商州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或无商州区学籍但具有商州区户籍需回原籍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申报民办初中就读。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俗称摇号)的方式录取。
二、招生程序
(一)网上预约登记(8月10日-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