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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太原市尖草坪区初中(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9-07-30 12:54:35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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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属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9年我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2019年尖草坪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组。

  组长:王为民(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张志峰(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闫阳中(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区进修校校长)

  朱荣迪(区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教学服务中心主任)

  卢文青(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区一中校长)

  郭万福(区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慧芳(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志峰(兼)。成员由基教、督导、监察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二、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四)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和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分步安排,不得择校。

  三、工作体制

  2019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区教育局依据本区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适度调整,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初中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二)本区入学办法

  1.“单校划片”入学办法。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升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2.“学区对口”入学办法。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的初中学校,区教育局合理划分学区范围,通过“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方式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按划定的学区,对口升入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三)跨行政区域入学办法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不得择校。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②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2.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实行全覆盖。具体分配办法:一是辖区内除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外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全部对口直升片区内对应初中就读;二是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区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依据片区内初中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三是汇丰片和尖草坪片区内需要寄宿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可由监护人提出到本区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就读申请,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到区实验中学或区第六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五)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办法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前);③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前);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六)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我区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区实验中学和区第六中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一是面向汇丰片和尖草坪片招收需要寄宿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二是区实验中学面向全区招收1个班需寄宿的本区“双籍统一”的小学毕业生;三是区第六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有足球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2.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由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3.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具体操作办法

  (一)单校划片对口直升

  傅山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直升傅山学校初中部;西村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实验中学校:七平街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二中学校:新城小学校、北固碾小学校、赵道峪小学校及新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三中学校:实验小学、选煤街小学、呼延小学校、西张小学校、杨家小学校、芮城小学校、营村小学校、摄乐小学校及三给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五中学校:科技实验小学和光明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六中学校:向阳小学校、北下温小学校和西高庄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柏板小学校、镇城小学校、西关口小学校、上薛小学校、宇文小学校和岗北小学校需寄宿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上兰中学校:上兰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柏板中学校: 柏板小学校、镇城小学校、西关口小学校、上薛小学校、宇文小学校和岗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阳曲中学校:阳曲小学校、皇后园小学校、黄花园小学校、峰西小学校、河底小学校、歇子寨小学校和岗底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汇丰中学校:双语实验小学、兴华街第二小学校、大东流小学校、西流小学校及一流小学校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对口升入;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汇丰片区内五所小学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十三中学校:统筹安排汇丰片区内五所小学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赵庄小学校、大同路小学校、翠馨苑小学校和太原市五十五中小学部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九中学校:恒山路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中学校:坪西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七中学校:阳光小学、兰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中北大学附属中学:中北大学附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二)学区对口入学

  区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实行学区划片入学。区教育局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学区对口直升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

  1.迎新街片

  区实验中学校:新华社区、朝阳社区、迎新苑、区二中宿舍楼、怡和园以及凤凰小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校:兴安苑东区和西区、太原工业学院、青山苑、青楼社区、红楼社区、大同路社区、102和103宿舍以及迎新东一条、迎新东二条和迎新南一巷、南二巷之间零散宿舍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2.汇丰片

  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友喜社区(万柏林区户籍)、欣园社区、华硕苑小区以及选煤厂社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3.尖草坪片

  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柏杨树村、同乐苑、东涧河、晋安南北院、城建工人柏南、苹果旧技校、柏北院、柏桦柏杨区、东山矿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东市场棚户、中涧河涧河苑、17-19宿舍、21宿舍、24宿舍、耐火、机车、东市区、建材宿舍、迎春小区、西涧河、花园后宿舍、涧河路、春怡园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14-16宿舍、20宿舍、22宿舍、23宿舍、25-35宿舍、自建一、自建二、自建四宿舍、七府坟村、恒三铁路宿舍、汽运宿舍、大型、冶建、光社、117-118宿舍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要加强舆论引导,精心组织宣传,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工作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强化服务意识,通过报纸、广播、官网、官微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工作信息,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本地区入学政策,切实做好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严格落实责任

  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各项工作,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要求,严格落实课程标准,注重做好小升初衔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除送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或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组织外,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其他方式组织学习替代接受义务教育。

  (三)加大改革力度

  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晋教基〔2015〕27号)精神,按照深化供给侧改革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实施优质带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区教育局将根据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布点和生源数量实际,努力推进大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等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四)实行计划、班额管理

  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起始年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即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五)加强控辍保学

  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教育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保联控工作机制,落实政府、学校、监护人责任,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六)加强学籍管理

  充分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切实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治理违规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区教育局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各学校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落实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对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七)落实公开制度

  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办法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入学结果公开、咨询渠道公开,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区教育局在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期间,设立接待室,咨询电话:5640545。

  (八)强化执纪问责

  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区教育局将组织基教、督导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初中招生入学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实,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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