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历史渊源深厚,历经周、秦、汉、唐,一直为京畿之地,因城东有临河,西有潼河,故名临潼。《临潼县志》说:“祥符改名,以临、潼二水环县左右故名临潼”。临潼区自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因避玉清昭应宫名,将唐时的昭应县改称临潼。临潼之称是因其城东、西有临、潼二河围绕而得名。
2019西安市临潼区小升初划片范围:
“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