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程序
(1)家长申请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要求到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需按规定持相关材料向暂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供:
1、父母及子女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
2、父母的有效居住证和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
3、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
4、儿童预防接种(卡)证
凡是证件齐全的家长可以到所属区(县)教育局进行报名。若有其他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2956153
(2)开具就读登记证明
街道办事处每年6月份对符合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具就读登记证明。
(3)联系就读学校
流动人口应持就读登记等有关证明,非小学一年级学生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或转学证,到暂住地所在区指定的国办中小学校或经批准的民办学校联系就读。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
二、对应接收学校
(一)天山区:
天山区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可报名下列学校:
市2小、市5小、市9小、市11小、市19小、市30小、市31小、市32小、市33小、市40小、市43小、市44小、市73小、市74小、市126小、市33中附小(原种牛场子校)、市39中附小、市42中附小、市48中附小、市49中附小、市65中附小、市80中附小、市85中附小、市116中附小(原第72小学)、市117中附小(原第23小学)、乌拉泊村小学。
(二)高新区:
高新区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下校区附近需要提前调整:
由于市35小、市36小、市63小、市79小、市80小、市84小、市76中附小、市113中附小学区内常住人口生源爆满,原则上不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市36小、市79小、市80小、市84小学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指定到81中附小;
市35小、市113中附小学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指定到62小;
市76中附小学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指定到市51中附小;
市63小学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指定到市37中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