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办初中招生方式:摇号与自主招生结合
通知内容
按省、市文件精神调整民办初中招生办法。五城区民办初中通过协商,接受引导,采取摇号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
民办学校招生按学生志愿顺序出档。
①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采取摇号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招生,且不能录取第二志愿学生。允许民办学校先对第一志愿学生进行初选,确定不少于第一志愿人数90%的摇号对象;招生计划数的50%招生名额先由摇号产生,其余50%由民办学校依规自主招生。
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在第一志愿全部录取完后,可继续在第二志愿上录取。如果第一志愿没有全部录取,则不能在第二志愿上录取。
③愿意接收本校毕业班所有第一志愿学生直接升学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允许在招生计划中扣除直接升学人数后,按剩余计划数的50%比例计算派位名额。
④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没有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毕业生按原升学方案回公办初中升学。
⑤被民办初中录取后要求退档的学生,由家长申请,经民办初中同意退档后,可以按原升学方案回公办初中升学,退档手续需在公办校第二轮对口招生前办理。
通知解读
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采取摇号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招生,且不能录取第二志愿学生,由学校先对第一志愿学生进行初选,确定不少于第一志愿人数90%的摇号对象;招生计划数的50%招生名额先由摇号产生,其余50%由民办学校依规自主招生。
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在第一志愿全部录取完后,可继续在第二志愿上录取;如果第一志愿没有全部录取,则不能在第二志愿上录取。
摇号由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本市内跨县域招生的民办学校,按生源地教育局要求进行招生。
二、调整部分学校对口方案
1.四中桔园洲中学对口学校中删除四附小、仓八小,上述两所小学对口中学安排为金山八期中学(暂名),在八期中学(暂名)投入使用在四十中金山分校过渡就读(本届学生过渡三年)。
2.仓山教师进修校附一小、霞镜小学对口在建的七期中学(暂名),在七期中学(暂名)投入使用之前在四十中金山分校过渡就读(本届学生过渡三年)。
3.三十中对口中学增加福湾小学(过渡)、仓山教师进修校附二小(过渡),删除透浦小学;
4.师大二附中、二十四中对口学校中的和平中心小学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调整为和平中心小学片户籍学生;
5.江滨中学对口学校中的和平中心小学(非马尾区户籍学生)调整为非和平中心小学片户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