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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事(白居易)拼音版注音、翻译赏析

2020-02-06 14:22:04
来源:小升初网  

感事(白居易)拼音版.jpg

  感事(白居易)拼音版注音:

  fú qì cuī cháng shì , shāo dān zhèng shě rén 。

  服气崔常侍,烧丹郑舍人。

  cháng qī shēng yǔ yì , nǎ hū huà huī chén 。

  常期生羽翼,那忽化灰尘。

  měi yù qī liáng shì , huán sī liáo dǎo shēn 。

  每遇凄凉事,还思潦倒身。

  wéi zhī chèn bēi jiǔ , bù jiě liàn jīn yín 。

  唯知趁杯酒,不解炼金银。

  shuì shì sān shī xìng , yōng ān wǔ zàng shén 。

  睡适三尸性,慵安五藏神。

  wú yōu yì wú xǐ , liù shí liù nián chūn 。

  无忧亦无喜,六十六年春。

  感事(白居易)翻译:

  烧丹:意指炼丹。指道教徒用朱砂炼药。

  羽翼:比喻辅佐的人或力量

  三尸:指道教的三尸神。尸者,神主之意。道教认为人体有上中下三个丹田,各有一神驻跸其内,统称“三尸”,也叫三虫、三彭、三尸神、三毒。上尸好华饰,中尸好滋味,下尸好淫欲。

  感事(白居易)赏析: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 “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这里的“质而径”、“直而切”、 “核而实”、“顺而肆”,分别强调了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具有歌谣色彩。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还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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