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时光就像流水行舟一样从你稚嫩的童声里走远,但它留下的足迹使我想忘也忘不掉。
--题记
每当我哭得涕不成声时,姐姐就会感慨万分,用她那份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斯条慢理地给我讲一件事情,还没等她讲完,我就早已破涕为笑,直不起腰了。
记得我六岁的时候,为了庆祝我即将成为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姐姐便决定带我去游乐园玩一上午。
我们在游乐园畅玩了一上午后,发现肚子已经咕咕的抱怨我们了。姐姐提议:‘‘我们去买两根热狗填肚子吧!’’我听了,头上直冒冷汗:热狗?现在不是不能卖狗肉的吗?这是犯法的!我心虚地对姐姐说:“姐姐,咱们还是不要吃了,吃狗肉是犯法的!”姐姐听了,想捉弄一下我,便开玩笑地对我说:“那我们去告发他们!”“好!”我一听到警察叔叔要来,便一口答应了。
我们来到热狗店,看见里面人山人海,人们头上还冒着一阵一阵地白烟,飘出阵阵白烟。虽然这“狗肉”很香,但我还是吞了吞口水,对姐姐说:“我们快打110,以免让更多的人犯罪!”“别急别急,先买到热狗再说!”姐姐已受不住诱惑,拿起钱去买了两根回来。姐姐拿起她的那根就开吃,我连忙劝姐姐:“别吃别吃,要不你也犯法了!”姐姐一下子就把我的那根热狗塞到了我的嘴巴里。我慌张极了,大喊道:“遭了遭了!我也犯法了!”我刚想把那些“狗肉”吐了,但姐姐一下子捂住我的嘴巴说:“小笨猪!什么话都信!这不是狗肉啦!”我怔住了,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含糊地说:“这,这不是狗肉?”“嗯,对!这不是狗肉!”姐姐笑着对我说,“刚才跟你开玩笑的啦!”“哎哟!吓死我了,刚才我还以为我自己吃自己的肉呢!(我属狗)”我大大松了一口气,又说:“其实这热狗味道还不错嘛!”“小馋猫,知道不是狗肉就好吃啦!”姐姐笑道,又买了几根来——
我的童年趣事还不止这些呢!但时间非要把这一件事打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终生难忘,并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说的话可不要完全相信,不然可能会闹出大笑话的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