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文件,结合本校实际,制订饶平阳光培英学校2024年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章程。
一、招收对象
(一)招生人数
本年度招收一年级新生263名〔不含原与黄冈镇狮头寨、洪西寮、高厝寮三村(下称“三村”)约定的服务对象招生。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就读条件
1.年满6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须具有饶平县常住户籍且未在任何全日制小学就读过的适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儿童(凭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开具的《延缓入学证明》提出入学申请)。
2.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录办法
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录采取“依照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学位、分阶段录取招生登记对象”的方法:
第一阶段,仅限于“三村”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招生;
第二阶段,仅限于饶平阳光培英学校举办者董事会成员子女、本校教职员工子女的服务对象招生(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10%);
第三阶段,仅限于符合“直升”方式自愿报读本校教育局认定的饶平县培英教育集团所属幼儿园毕业幼儿;
第四阶段,除上述三阶段所列对象之外的符合入读条件其他招生登记对象,通过登录“县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平台”报名,若报名人数多于学校招生计划剩余人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去年报名摇号者,今年秋季不得再报名参加摇号;今年报名参加摇号者,明年秋季不得再报名参加摇号。
学校根据调查摸底的各阶段登记人数进行审核和汇总后,优先录取第一、二阶段服务对象招生。从第三阶段起如果每阶段录取人数未满额(“额”指本阶段招生计划实际剩余人数),则招生计划剩余人数顺延进入下一阶段招录。若第三阶段“直升”录取的招生登记对象刚好满额,则本次招生工作结束。若第三阶段招生登记对象人数超出本阶段招生计划剩余人数,则本阶段招录方式按规定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录取的方式进行;若第三阶段招生登记对象人数少于本阶段招生计划剩余人数,进入第四阶段招录。第四阶段,除服务对象招生、直升对象招生之外的符合入读条件其他招生登记对象,通过登录“县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平台”报名,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剩余人数,则直接录取,本次招生工作结束;若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剩余人数,由“县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平台”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最终未被录取的招生登记对象(儿童)由家长(监护人)按饶平县或黄冈镇的有关规定另行解决其入学。
三、注册缴费
1.招录工作完成后,学校公布获得饶平阳光培英学校今年一年级入学注册资格的儿童名单并通知家长。
2.家长应在规定时间,携带登载有获得一年级入学注册资格的儿童信息的户口簿原件到本校招生处领取《注册通知书》,凭《注册通知书》缴费注册(须另带儿童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一张)。
3.2024年秋季饶平阳光培英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如下:学费以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最新批复为准,住宿费900元/每生每学期;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另计。
学段↓ | 收费单位:元/学期;【XSC.CN制表】 | |
小学 | 学费↓ | 住宿费↓ |
4590 | 900 |
4.退费办法: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办法退费。
四、其他
1.招生信息咨询:饶平阳光培英学校招生处(联系电话:0768-8885899)。
2.饶平阳光培英学校地址:黄冈镇恩泽路西段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侧。
3.本简章解释权归饶平阳光培英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