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小升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各级教育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4〕20号)和《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4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4〕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仙游县盖尾中学制定2024年秋季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1.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8个教学班,每班50人,计400人。
2.招生原则
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并在校务公开栏公布。
规范招生原则。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生额,班生额控制在50人以内。
3.具体招生对象
(1)普及区学生入学办法
①户籍关系在盖尾镇宝峰社区、瑞沟村、芹林村、仙华村、盖尾村、前连村、盖南村、新窑村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小学毕业生。
②镇直机关干部、职工子女以及本校教职工子女。
③政策照顾招生入学对象。
(2)剩余学位对象入学办法
①适龄就学对象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祖父母在普及区内购有住房。
②父母暂住且在普及区内创业或务工的外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个体工商户子女。依据“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③其他符合要求的小学毕业生。
4.报名时间
(1)7月11日至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剩余学位招生报名时间:7月16日至7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5.报名地点
仙游盖尾中学图书馆二层报名处。
6.报名材料
(1)普及区学生提供材料
①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以及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②镇直机关干部、职工以及本校教职工子女需再提供单位证明。
③政策照顾招生入学对象,需再提供政策照顾的相关证明材料。
(2)剩余学位对象提供材料
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和符合政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需以居住证为依据,没有居住证的,参考缴纳社保、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采取自主报名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等方式安排就读。
7.录取结果
如果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人数,全部予以办理入学录取手续。
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由学校组织,邀请县教育局纪检、盖尾镇纪检、部分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现场进行电脑随机派位进行补录,录满招生名额为止。
派位地点:仙游盖尾中学图书馆楼底层学术报告厅。
派位时间:剩余学位电脑随机派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