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4〕20号)、《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4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4〕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仙游一中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7963558 7963559
二、招生计划数
计划招生12个教学班,每班50人,计600人。
三、施教区
1.户籍关系属于鲤城街道的小学毕业生。
2.户籍关系属于榜头镇泉山村的小学毕业生
四、本区户籍就近划片对象报名及条件
1.招收户籍关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属于鲤城街道的小学毕业生。
2.根据中共仙游县委办公室会议纪要〔2014〕22号,招收户籍关系于2014年8月31日前属于榜头镇泉山村的小学毕业生。
3.招生材料要求:户口簿,泉山村户籍另需要由榜头镇人民政府、榜头镇派出所、泉山村开具的统一证明,并报送县招委会同意认定。
五、政策性照顾对象及入学条件
1.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招生材料要求:原籍户口簿,纳税大户或对教育有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
2.驻仙部队现役官兵子女,招生材料要求:原籍户口簿原件,部队政治部门介绍信。
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招生材料要求:户口簿原件;军人相关证件原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鲤城街道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子女,招生材料要求: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能证明子女年龄的出生证等材料;能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身份的材料;监护人户籍证明材料或房产证明材料。
5.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招生材料要求:户口簿原件;政府文件;单位介绍信。
6.单位所在地在鲤城街道范围内的县直机关、鲤城街道机关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招生材料要求:户口簿原件;单位证明;父(母)所在的单位编制证原件;2024年6月单位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7.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
六、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
1.符合施教区报名条件的初中七年级入学新生家长,须于6月21日至6月30日在网上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查询材料审核情况。材料审核中出现材料不全或材料有误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莆田惠民宝完善证照补齐材料;材料审核中部分报名材料须现场核查确认的,招生学校将另行通知家长,家长须在指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与网上上传的资料一致)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凭证现场核查确认,适龄儿童是否具备入学资格以现场核查结果为准。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报名工作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入学条件的,可持相关材料到仙游一中道德教学楼报名。报名时间:7月5日至7月6日。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录取办法:
1.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学位学位,予以全部接收;
2.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学位人数,则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电脑派位工作由仙游一中主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和部分家长代表参加,在县招生督察组相关人员的全程跟踪监督下操作。
八、剩余学位招生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数在招收招生片区和政策性照顾对象后仍有剩余的,进行剩余学位招生。
(一)剩余学位报名招生条件
第一种情况:
(1)户籍关系于2018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迁入鲤城街道的小学毕业生。
(2)户籍关系于2019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迁入鲤城街道的小学毕业生。
2019年度之后逐年依次类推,按年度顺序依次报名。
招生材料要求:户口簿原件。
第一种情况具体录取办法:对户籍关系于2018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迁入鲤城街道的报名对象,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给予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则对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迁入鲤城街道的报名对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若仍有剩余学位的以此逐年类推,收满为止。第一种情况未被录取的,则在鲤城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第二种情况:
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鲤城街道辖区内拥有房产但尚未落户的小学毕业生,招生材料要求: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户口簿。
第三种情况:
父(母)持有鲤城街道范围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一年以上,如换新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招生材料要求:户口簿原件;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
父(母)在鲤城街道范围内务工、经商的,招生材料要求:劳动合同及交纳社保费证明(交满一年以上且至今仍在交纳的)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证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以前);户口簿原件。
(二)剩余学位报名时间
凡符合剩余学位申报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对象请持相关材料于以下时间到学校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1.户籍关系于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迁入鲤城街道的报名时间为7月7日上午8:00~11:30。
2.2018年度之后仍有剩余学位,则户籍关系于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迁入鲤城街道的报名时间暂定为7月8日上午8:00~11:30。
若仍有剩余学位的,则报名时间依此类推,收满为止。
具体的详情将在仙游一中网站、仙游一中东大门和南大门电子屏及时公布。
(三)剩余学位录取办法:
1.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
2.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三种情况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再第三种的次序进行。第一种情况未被录取的,在鲤城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未被录取的应及时回户籍所在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