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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利津县东津实验中学小升初招生简章(附招生范围)

2024-07-03 13:38:19
来源:小升初网  

利津县东津实验中学.jpg

  根据利津县教育局《2024年利津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利津县东津实验中学2024年六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计划、对象

  (一)招生服务区:欧式商业街以东城区;津二路以东,利一路以北城区;津二路以西至津五路以东,利三路(夜市商业街)以北城区;利津街道城区北部村。

  (二)招生计划:计划招生人数为400人。

  (三)招生对象

  (1)居住在招生服务区内,户籍在利津县利津街道派出所或居住在招生服务区内已购房的常住居民子女;(2)居住在招生服务区内已购房或持有一年期以上(2023年9月1日以前签订)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的非常住居民子女;(3)实验一校、利津街道中心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二、报名及招生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120.220.4.176:9002/front/index)或手机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对使用网络不方便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就近就便到县内任一学校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今年招生报名“全程网办”,不再组织线下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招生入学全过程,家长务必填写真实、完整、有效信息;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

  (一)入学材料的审核。因使用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统一报名平台,故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网上自动校验。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招生入学全过程,务必引导家长填写真实、完整、有效信息;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

  (二)录取原则。学校按照入学类型依次录取,超出学校学位数量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置到其他城区学校就读。

  1、录取按类型依次为(同类型按照证件的办证日期的先后进行排序):

  类型1:户籍和住宅房产均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类型2: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在城区范围内没有住宅房产;

  类型3:户籍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学校招生范围内有住宅房产;

  类型4:户籍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租房居住(城区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方式报名)。

  特别说明:对于使用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符合条件为:儿童随父母、祖父母同户同住,即三代户口在一个户口簿,且儿童及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没有其他住宅类房产。

  2、下列三类特殊房产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一是在2024年5月1日(含)之后儿童父(母)拥有与他人共有的住宅房产;二是在建房或期房等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三是商铺、商业店面,以及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房产。

  三、有关说明

  (一)入学材料坚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

  (二)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三)利津县东津实验中学计划招生400人,分10个班,每班40人,达到招生数为止。超出部分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置相关学校。

  (四)实施“阳光分班”。在教育局监督下,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对入学新生升级成绩、生源地、家庭情况、性别等,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均衡分班,并当场公布、公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均衡分班”。

  (五)未尽事宜,按照县教育局《2024年利津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四、报名时间

  时间:7月8日-9日,统一网上模拟报名。

  7月10日-12日,统一网上正式报名。

  联系电话:0546-5627599 17305466139 1530839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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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