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营市垦利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结合东营市垦利区第一实验小学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黄河路以西——中心路(不含复兴村)以东所辖社区及村庄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的适龄子女。
三、报名时间
7月8日-9日(9日下午18:00终止),统一网上模拟报名。
7月10日-12日(12日下午18:00终止),统一网上正式报名。
四、报名方式
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一是电脑端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http://120.220.4.176:9002/front/index)进行报名;二是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在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进行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报名入学全过程,请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对使用网络不方便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到招生区域内学校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全区适龄盲聋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具体招生办法咨询市特殊教育学校。
五、审核录取顺序
在东营市垦利区第一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内,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审核录取:
学位类型1: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监护人房产在招生范围内,即垦利区城区户籍且有房产证者(无房产证,但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者)及其他有效证明。
学位类型2: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学生及其监护人在城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指招生范围内农村或城中村拆迁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户籍学生)。
学位类型3: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监护人住宅房产在招生范围内,即垦利区镇街户籍或非垦利区户籍,有房产证者(无房产证,但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者)。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招生范围内户籍学生,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有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且学生及其监护人在城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特别说明:对于使用祖父母房产报名的,学生随父母、祖父母同户同住,即三代户口在一个户口簿,且学生及父母在城区内没有其他住宅类房产。
六、时间安排
(一)7月8日-9日(9日下午18:00终止),统一网上模拟报名。
(二)7月10日-12日(12日下午18:00终止),统一网上正式报名。
(三)7月15-16日(16日下午18:00终止),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进行网上补报名。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到报名学校进行信息核实。
(四)7月18日,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
(五)8月24-25日,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六)8月30日,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公开“阳光分班”。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及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分班情况,同时报区教育局备案。
七、招生要求
1.为加强对招生工作领导和监督检查,学校专门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执行招生纪律。
2.请2024年一年级新生家长(一人加入即可)加入招生钉钉群,关注招生信息和要求。
招生咨询电话:0546-2521599/2526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