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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招生简章(附施教区范围)

2024-06-23 10:10:49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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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创办于2008年8月,是由北京师范大学与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学校秉承“做扎根的教育”合作办学理念,厚植嘉兴红船文化沃土,践行“授人以渔·做会呼吸的教育”的办学理念,倾心培养“身心健康、品位卓越、责任担当”的北师大南湖附校学生。学校现有市区级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百余人。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语文教改示范学校、全国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全国足球篮球特色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北师大教育集团“科技育人”先进工作单位、浙江省教科研先进集体、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嘉兴市中小学示范标准化实验室学校、嘉兴市教科研先进集体、嘉兴市信息建设示范校、嘉兴市中小学示范机器人实验室、嘉兴市智慧校园示范建设学校等荣誉称号。

  为确保2024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南湖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南教体〔2024〕6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入学、平等受教育原则。凡适龄儿童少年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社会、学校和家长应充分予以保障。

  2.坚持分类安排、就近入学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优先安排户籍、监护人房屋权证一致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就近入学。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落实国家有关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招生办法,通过新闻媒体等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及相关信息,实行“阳光招生”。

  4.坚持免试入学、均衡编班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学校根据起始年级班级数,按照“均衡配置、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原则制定本校起始年级均衡分班实施方案,接受各方监督,分班方案报区教体局备案。

  二、招生计划及施教区

  1.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6个班,720人。

  2.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14个班,630人。

  3.招生施教区:

  东至三环东路,南至广益路,西至二环东路,北至南溪路。包括:云东社区、中港社区、格林社区(小学不含蔚蓝花园)、南江社区、九曲社区、新南社区(中山怡和园临时划入)。

  三、具体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系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儿童,年龄超过6周岁的特殊(残疾)儿童需凭《延缓入学申请表》进行报名。年满6周岁因身体残障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儿童,必须持有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或残疾证,向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并报区教体局备案。

  七年级新生系年满12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因病休学或延缓上学的除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办法

  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按照房户一致、实际居住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监护人住宅产权证一致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招生区域内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实际入住年限等先后顺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未录取的具有南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做好分流意向填报,报区教体局根据周边教育资源情况、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等相关条件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学校分阶段按批次录取顺序如下:

  1.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独立产权房三者完全一致、均在施教区并实际居住。

  2.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已有施教区内户籍,在施教区内与其他亲属有共有产权房(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比例达到51%及以上)且实际居住,或学龄儿童少年、父母与祖(外祖)父母同住且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在市本级无独立产权房、住宅产权人为学生祖(外祖)父母。

  3.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已有施教区内户籍(不含集体户籍和非直系亲属投靠户籍),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市本级无独立产权房或在施教区内与其他亲属共有产权房(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比例在51%以下)。

  4.符合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援疆援藏援青援川等外援干部子女、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等政策类的适龄儿童少年。

  5.学龄儿童少年有南湖区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已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暂时未能迁入居住地。

  6.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户籍但不属上述1、2、3类,或在施教区内有集体户籍、非直系亲属投靠户籍(含租赁入户)且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市本级无产权房。

  7.学龄儿童少年为嘉兴市内南湖区外户籍,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南湖区已有独立产权房并实际居住。

  8.学龄儿童少年为嘉兴市本级以外户籍,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南湖区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或截至2024年6月15日在南湖区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6个月及以上),并在本区工作,以及其他参加积分入学等符合入读条件的随迁子女。

  四、报名与录取安排

  (一)报名方式

  2024年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网络预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注册人为监护人)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登录报名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并进行报名。进入“嘉兴市幼儿园入园、小学、初中入学招生报名系统”报名,选择“南湖区”进行预报名登记。

  市本级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按“房户一致优先、分批录取”的原则选择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办学校报名,同时也允许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再选择一所符合报名条件的民办学校报名。

  北师大南湖附校施教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家庭意愿在北师大南湖附校与委托学校(北师大南湖附校小学施教区范围的委托学校是嘉兴南湖实验学校中港路校区,北师大南湖附校初中施教区范围的委托学校是嘉兴南湖实验中学)进行选择,确定第一、第二志愿填报。录取时,按照学生批次和学生户籍取得时间先后,结合志愿予以录取。未能录取的将由区教体局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相应报名时段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录取后均不得放弃。

  (二)报名时间

  6月25日前,监护人下载好“浙里办”APP,并完成实名注册。

  小学入学预报名时间:6月25日-27日(27日21:00截止报名)。

  初中入学预报名时间:6月28日-30日(30日21:00截止报名)。

  7月13日,未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审核的或者未报名成功的学生监护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报名确认,并完成网上报名。

  (三)录取时间与办法

  2024年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学校录取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7月21日、22日公办学校前三批录取(家长收到录取信息或登录“浙里办”APP查询)

  学校录取时,根据批次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实际入住年限等先后,遵循填报志愿录取,直至完成本校招生计划。

  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根据周边教育资源情况、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等相关条件进行统筹安排。

  7月23日、24日前三批符合条件未录取的溢出学生填报分流意向;

  8月1日开始,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相关咨询电话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嘉兴市教育局:83850518

  南湖区教育体育局:0573-82053062、83839687、82032856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一年级:82678062 82679112 82675763 82670991

  七年级:82678063 82092252

  学校办公室:8208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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