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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蓟州区燕山中学小升初招生简章(附招生范围)

2024-06-11 10:09:13
来源:小升初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24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4〕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天津市蓟州区燕山中学2024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1.东起鼓楼,沿武定街向西至武定西街,沿武定西街向西至人民西大街,沿人民西大街向西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东风路,沿东风路向南至迎宾大街,沿迎宾大街向西至渔阳北路,沿渔阳北路向南至鼓楼。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至道庄园、泰和庄园、华府御墅、泽丰名苑、联发熙园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3.马家崖村、周庄村、吴庄村、大刀剪营村、娄庄子村、五里桥村、上闸村、小刀剪营村、白马泉村、小岭子村、闯子岭村、东路庄村、西路庄村、公乐亭村、贾庄村、大兴峪村、小龙扒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二、报名时间与范围

  为防止人员聚集,学校采取分流、错峰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请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校报名,不要提前在校外排队,不要聚集,只要手续合规均能办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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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地点

  燕山中学教学楼一楼大厅

  四、报名手续

  (一)“人户统一”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二)“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乡镇户籍或本市其它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三)“随四老”适龄儿童少年: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手续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在城区以外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五、手续审验

  城内直属学校报名手续经学校初审、教育局复审批准后,学校方可安排学生入学。

  六、直属初中录取顺序

  (一)排序原则:

  1、先有房,后无房;先父母,后四老;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先人户一致,后人户分离。

  2、同一类学生按照房屋产权证或入住许可证或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

  (二)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城区直属学校区片内有户籍无自有住房;

  (三)说明:

  1、其他情况均排在第九类之后。

  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均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七、相关政策

  (一)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房屋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产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需到户籍地学校登记就读。

  (二)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人户统一”和“人户分离”学生分别登记,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学生入学。

  (四)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我区入学,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城区直属学校不接收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由户籍地解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乡镇入学。家长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可自主选择就读学校,初中到渔阳镇或别山镇中心学校报名,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六)城区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初中:翠屏湖中学、第二中学、实验中学)。

  (七)诚信报名。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经相关单位鉴定为虚假手续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有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通过区纪委移交其所在单位纪检组处理;无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移交其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处理)并列入“教育诚信记录”。

  (八)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八、录取结果查询

  2024年7月3日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九、招生咨询电话

  022-29172023 022-29173030 15620345682

  温馨提示:

  1、所有报名人员保持1米间隔排队等候,不得聚集,有序入校。

  2、入校报名流程(详细流程以报名当天指示为准):

  校园外:在学校门口→按1米间隔排队→进入校园

  校园内:→进校门正对一楼大厅

  3、学校内任何区域均禁止吸烟,请您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报名结束后,请您尽快按照指定路线离校,不得在校园逗留。

  4、为避免交通堵塞,请您尽量不要开车。如必须开车,请您把车停在校外停车位上。

  5、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帐号《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或网址:http://zxxglpt.tjjzjy.cn,如有变动,以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6、未尽事宜,按《蓟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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