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1.南起南环路与二六九路交口,沿二六九路向北至兴华大街,沿兴华大街向东至康平路,沿康平路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东至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南至南环路,沿南环路向西至其与二六九路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2.引滦小区、冶炼厂小区、凤凰山水园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3.东营坊村、小毛庄村、大毛庄村、于桥村、围坊村、黄安子村、下宝塔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4.西起东环路与燕山东大街交口,沿燕山东大街向东至五龙山大道,沿五龙山大道向南至邦喜公路,沿邦喜公路向西至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北至与燕山东大街交口。以上范围内各住宅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5.蓝湾庄园、格调石溪小区拥有单独自有住房的居民子女。
6.东果园村、西果园村、上宝塔村、七里峰村、逯庄子村、黄土坡村、郭庄子村、东大屯村拥有自有住房的本村户口居民子女。
二、网上报名
报名的小学毕业生依据房产证和户口本等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填报蓟州区第四中学。登记截止日期为6月16日。
(▲重要提示:平台登记时,“现住址”一栏请按照房本中小区名与楼号、单元号、门牌号组合的方式填写。例如:鑫海苑0-0-0,小毛庄村0区0排0号,请不要打错别字。)
三、报名时间与范围
按照《蓟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请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校报名,不要提前在校外排队,不要聚集,只要手续合规均能办理报名。
四、报名地点:初中教学楼一楼、二楼。
五、报名手续
(一)“人户统一”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二)“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乡镇户籍或本市其它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三)“随四老”适龄儿童少年: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手续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重要提示:房主与孩子没在一个户口本上,无法证明与孩子关系,需提供孩子出生证。)
六、录取顺序
(一)排序原则:
1.先有房,后无房;先父母,后四老;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先人户一致,后人户分离。
2.同一类学生按照房屋产权证或入住许可证或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
(二)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说明:
1、其他情况均排在第八类之后。
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均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七、相关政策
(一)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房屋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产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需到户籍地学校登记就读。
(二)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第四中学实行“初中三年一学位”的招生政策,即从2022年起,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凭房本入学后,初中3年内,此套房产只供此适龄儿童使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初中3年内,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新的房屋持有人子女不能以此房本为凭据进入第四中学就读,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实验中学或第二中学。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初中3年内只能为一个适龄儿童提供学位。有第四中学片区内户籍,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内均无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实验中学或第二中学。有第四中学片区内户籍,但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其他片区有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房屋所在地入学。
(四)“人户统一”和“人户分离”学生分别登记,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学生入学。
(五)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城区直属学校不接收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由户籍地解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镇乡入学。家长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可自主选择就读学校(初中到渔阳镇或别山镇中心学校报名,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七)城区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初中:翠屏湖中学、第二中学、实验中学)。
(八)诚信报名。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经相关单位鉴定为虚假手续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有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通过区纪委移交其所在单位纪检组处理;无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移交其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处理)并列入“教育诚信记录”。
(九)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八、录取结果查询
2024年7月3日,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录取结果查询。
九、招生咨询电话:(022)29030962
温馨提示:
1.家长进入校园后即可到初中教学楼,校门口有招生教师进行引导,家长分批次由招生教师引领,到指定的教室报名交手续。
2.学校内任何区域均禁止吸烟,请您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报名结束后,请您尽快按照指定路线离校。
3.为避免交通堵塞,请您尽量不要开车。如必须开车,请您把车停在距离学校300米以外的停车位上。
4.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帐号《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如有变动,以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未尽事宜,按《蓟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