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方式
初中入学采取登记的方式入学,对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具体随机派位方案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一)招生范围:
宝坻五中招收朝霞路小学、进京路小学、宝坻区中关村小学(海滨街道西环路以西户籍或还迁房)片的学生。
确保招收的学生户口或房屋产权证在本片内。学生户口须与父亲或母亲户口在同一户口簿,户主可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和学生父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簿的,房屋产权人可为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外省、外区户口学生,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购房但暂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2024年8月31日前交付使用)。
(二)政策规定:
1.还迁小区已交付使用的(2024年5月1日前交付使用)还迁户子女,持①置换协议和②户口簿到还迁小区所属片学校登记。
2.还迁小区未交付使用的(2024年5月1日前未交付使用)还迁户子女,可持房建办开具的①拆迁证明、②置换协议、③户口簿、④住建委开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宝坻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办理),由教育局根据其租住地安置在有学位的学校;也可持①置换协议和②户口簿到还迁小区所属片学校登记。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含外省市户口、本区城外户口),可到宝坻五中、霍各庄镇初级中学、中关村初级中学登记报名。
4.在宝坻区购房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外省、本市外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到房屋居住地所属片学校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置在有学位的学校。
本市外区户籍在宝坻区无房户的小学学生,不具有本区小学学籍的,根据市教委招生文件精神,到户籍地所属区报名入学;具有本区城内小学学籍的学生,可到宝坻区中关村初级中学或城外有学位的中学登记入学。(宝坻五中不予登记)
5.在城外各街镇务工的外省市人员子女、具有本区小学学籍的外区人员子女,由当地街镇教委安排就近入学。(宝坻五中不予登记)
6.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及宝坻区工业园区企业引进的人才子女,持相关部门的证明,由教育局统筹安置。(宝坻五中不予登记)
7.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持相关部门证明到教育局登记。(宝坻五中不予登记)
8.宝坻区蓝印户口学生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9.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入学(随班就读)。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1.小学集体登记时间:
2024年6月11——13日(周二——周四)
2.家长个人登记时间:
2024年6月14——16日(周五——周日)
3.咨询电话:29262783
4.特别说明:未在规定时间登记的学生,均在8月底补报名,不参与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在有学位的学校。
三、登记方式
1.六年级在朝霞路小学、进京路小学、中关村小学上学,且学生户口或房屋产权属于五中片区的,由以上小学统一到宝坻五中登记。登记时须提供:
①户口簿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学生本人页)、②房屋产权相关材料、③《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手册》等材料。
2.在宝坻区务工的外省市户口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
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学生本人页)、②父母和学生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办理证明、③房屋产权相关材料或住建委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宝坻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办理)、④家长务工证明、⑤居住证持有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⑥学籍卡(盖章)等相关材料。
提供居住证办理证明的家长,要在登记时签承诺书,并按时向学校提供居住证。
3.本区城外户口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
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学生本人页)、②家长务工证明、③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④学籍卡(盖章)等材料。
4.在宝坻区购房的本市外区“人户分离”人员子女登记时须提供:
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学生本人页)、②房屋产权证、③《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手册》、④学籍卡(盖章)等相关材料。
5.外省回津升学的学生(要在原小学学籍校学籍系统中做好毕业等相关工作,来宝坻区初中跨省升学)须提供:
①户口簿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学生本人页)、②房屋产权相关材料、③《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手册》、④学籍卡(盖章)等材料。
提示: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要审查原件,并留复印件各2份。
四、登记要求
1.入校登记前,家长准备好各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登记期间,家长要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听从学校安保人员、工作人员的安排,确保登记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登记时,每户家庭只允许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进入学校,按保安室发放的顺序号,依次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