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教普[2024]3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24年西坞中学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家门口的学校为目标,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适龄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计划
奉化区西坞中学按上级班额规定并结合本校师资情况,按事业计划2024年下半年七年级设7个班级。
三、招生对象
1.具有奉化区西坞街道户籍或学籍(西坞小学和白杜小学毕)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奉化区西坞街道内购买住房,且已取得住房产权证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已取得在奉化区申领且仍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居住地在西坞街道)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
1.新生入学均实行网上报名,家长在2024年5月28日至6月1日期间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在“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入学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段为报名日每天7:30—22:30。
(1)手机端。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在城市频道中搜索进入“甬有优学”应用,选择热门服务中的“义务教育入学”进行报名;
(2)电脑端。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入学”,选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报名。
2.监护人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选择“奉化区”进入报名通道,按系统要求填报。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区(县、市)报名,不能多个区(县、市)兼报。
五、信息确认
1.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信息应确保真实、有效。报名日期截止前,可以更改信息,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报名日期截止后,不能再更改信息。
2.学校在6月20日前对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核验,信息核验不通过的,会通知监护人,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补报名,否则认定为条件不符。
3.已通过报名资格核验的学生,当年不得再参加其他区(县、市)学校招生。
六、录取顺序
第一批:奉化籍应届毕业生。录取后如还有空余学位,录取第二批。
第二批: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至无空余学位为止。
1.以房入学。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西坞街道购买住房(产权证为唯一依据,其他均无效),但户籍未迁入我区的随迁子女,以房申请入学,按住房产权证先后顺序录取。(还未在奉化区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须及时申领)
2.城区间流动入学。宁波市内其他区(不含县市)户籍的,不需要办理居住证,不参加量化积分,以“户口簿”“实际在奉工作、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租房协议、工资单、纳税证明等)”和“社保缴纳记录”申请入学,以实际在奉工作居住时间长短为序依次录取。
3.以《浙江省居住证》入学。申请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在奉化区取得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为西坞街道,先按量化积分高低排序录取;因故未申请量化积分的,根据申请人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奉化区内有稳定职业和相对固定住所情况、在宁波市内社保缴纳时间长短情况等,依次录取。
(学校录取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8月10日)
七、其他事项
1.2027年高中招生时,优质普通高中的分配生比例将根据当年省市政策调整,名额以人数为主要依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2.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未被教育服务区招生学校录取,由镇(街道)教育办公室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政策优抚优待对象、未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需在5月28日至6月1日进行“2024年奉化区新生入学特殊情况申请”(详见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招生文件,网址:http://www.fh.gov.cn/art/2024/5/16/art_1229101938_59143534.html)。
4.户籍、产权证、量化积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统一为2024年4月30日。
5.若发现系统上填报的基本信息、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真实情况符合入读条件的,排序降至最后一名,由区教育局重新安排学校入读;不符合入读条件的,不再安排入学。
6.已经录取的学生须在学校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或者不服从安排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安排入学。
7.可用手机微信搜索“宁波市奉化区西坞中学”,进入公众号查看本简章。
8.西坞中学招生咨询电话:0574-59515832。
咨询热线:0574-59515832
学校地址:西坞街道横街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