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严格遵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四川天府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天府七中实际,特制订2024年小升初招生简章。
01、招生计划
总核准计划人数495人(含二孩等计划,不含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所需招生计划)。
02、招生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03、报名时间
(一)面向区内专项招生
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招生公告中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25日至26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221.237.107.116:20202/),进行网上报名。
(二)补充录取
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名参加补录,具体补录信息将于7月8日通过“天府社事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04、资料审核
经网上审核后,平台显示审核结果为“已通过”的,无需再到审核点现场审核资料;平台显示审核结果为“待审核”的,监护人须按要求持以下材料到指定审核点现场审核资料(详见日程安排表)。
现场审核材料如下(提供材料原件,经现场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修改上传材料照片):
(一)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户口簿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新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子女
1.企业单位员工
(1)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劳动合同;
(3)社保清单;
(4)单位营业执照(可由单位统一提交)。
2.个体工商户
(1)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营业执照;
(3)依法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员工
(1)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职工证明信函(编外聘用人员须同时出具所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
(3)编外聘用人员须提供社保清单;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可由单位统一提交)。
05、录取办法
(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本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2)若报名人数超过本次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06、收费标准
学费5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代收费3000元/生·学年(代收代支,据实结算);【点击查看学校历年收费标准】
07、招生咨询
未尽事宜,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了解实时信息。
为方便家长及学生及时了解天府七中办学情况和招生信息,学校严格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和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相关规定,从2024年5月6日起在学校家长接待中心(学校南门东侧)接受家长咨询(工作日9:00-12:00 14:00-17:30)。
中学部咨询电话:
028-80518762;028-80518790
日程安排
学校地址:天府大道南段宁波路西段799号(百度、高德地图均可搜索)
学校官网:http://www.tf7z.com
微信公众号:天府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