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甬鄞教基【2024】46号《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建议》的文件精神,现将云龙镇中学2024年七年级招生具体办法公告如下:
01、招生对象
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02、招生条件及所需材料
在上述年龄要求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以参加报名。
1.云龙镇“住户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房产证或土地证或拆迁协议取得时间截止报名结束)
所需材料:一家三口户口簿、户主或父母房产证(或土地证或拆迁协议)、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
2.云龙镇有户籍但无家庭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截止报名结束)
所需材料:一家三口户口簿、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
3.云龙镇无户籍但有家庭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住宅房产权利人仅为父母。(房产证或土地证或拆迁协议取得时间截止报名结束)
所需材料:一家三口户口簿、父母房产证(或土地证或拆迁协议)、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
4.随迁子女。其父母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父或母一方在云龙镇取得流动人口量化积分。
(2)父母双方在云龙镇有固定住所,截至2024年4月底,已连续在云龙镇居住6个月及以上(无中断)且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查验日《浙江省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
(3)父或母一方在宁波市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截至2024年4月底,已连续按月参保6个月及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在参保,补缴无效。
所需材料:一家三口户口簿、父或母一方社保单、父母双方居住证(儿童居住证有的也上传)、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如果是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
注意:鄞州区外小学毕业生,要报读云龙镇中学的,除符合上述有关条件外,还需征得学籍所在地教育局同意方可报名。报名时还需提供“学籍信息”(即“学生基本信息”),从学籍网上下载,具体事宜请联系原毕业小学。
03、报名时间
5月28日—6月1日每天7:30——22:30
04、报名方法
符合云龙镇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报名。也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搜索“鄞领优学”或“鄞州入学服务”选择“入学报名”进行报名。先选择“鄞州区”,再选择“云龙镇”,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公办与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05、录取顺序与原则
1.录取顺序:
第一批:云龙镇“住户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云龙镇有户籍但无家庭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云龙镇无户籍但有家庭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住宅房产权利人仅为父母。
第四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录取原则:
第一批和第二批首先遵循就近入学原则,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报名人数超出录取人数,按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第三批按照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录取。第四批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如父母和本人均持有居住证,优先安排。
06、温馨提示
1.报名前,请家长前往“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用监护人证件注册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同时,将定位切换到“宁波市”。
2.登记信息时,请监护人务必真实填写,如有虚假,取消录取资格。
3.所有证件拍照上传,可以是原件、复印件、电子截屏,但一定要字迹清晰。
4.随迁子女中,家长有云龙镇商住房、购房合同或小产权房(需提供买卖合同+村里证明,缺一不可),请选择持居住证报名,并把证件上传到其他证件一栏。
5.有“长幼随学”需求的,请家长去学龄儿童兄(姐)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在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由教辅室统一安排去兄(姐)同一所学校。
6.6月下旬到7月初分批发放录取通知书,请保持电话畅通,届时请家长随带户口簿到各学校领取。
07、招生咨询电话:88494268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