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埔教〔2024〕219号),为确保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2024年初一年级招生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初一年级计划招收6个班。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地段生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十一区)的本校六年级应届毕业生,采取对口升学。
(二)跨地段生
对于具有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招生地段户籍的本区民办小学毕业生,或具有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招生地段户籍在本区其他地段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段对口的公办初中跨地段升学的,家长在招生系统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后,由现就读学校统一集中向区招生办申报跨地段升学。经区招办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按对口中学升学。
(三)返区生
在区外就读并具有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招生地段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因特殊情况申请回我区升学(即外地返穗生和跨区生),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5月7日)向黄埔区招生办提出申请,由区招办审核安排升学。
三、招生流程和要求
(一)地段生
2024年6月1日至6日,参加小升初公办学校电脑派位的学生及家长在区小升初报名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工作。
(二)跨地段生
2024年5月1日至20日,跨地段生向就读小学申报审核,申报材料如下: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住建部门备案认可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
3.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打印适龄儿童及父母三人在广州市的《个人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4.跨地段申请表。
(三)返区生
2024年5月7日向黄埔区招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常住居民户口簿,入户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
2.该户籍的房产证或住建部门备案认可的购房合同,所购房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所有,若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及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打印适龄儿童及父母三人在广州市的《个人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3.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全国学籍学生信息表”(由毕业学校从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在广州市其他区就读的还需要提供广州市学籍信息表)。
4.跨区申请表。
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可按本区小学毕业学生的升学办法安排升学。
(四)6月25日,学校公布录取结果。
(五)7月6日,新生凭录取短信或证明学生身份有效证件,在9:00-10:30到校领取录取证书并安排注册。
(六)8月30日前,完成初一年级所有新生(含补录)的注册、审核等工作。
四、办理登记地点
黄埔区云埔街道韶兰街1号(湖南师范大学附属黄埔实验学校)
五、招生咨询电话
020-28210354朱老师易老师
工作日9:00-11:00,15:00-16:00;周末及国家规定节假日不接受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