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市民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根据2024年彭州市教育局彭教发〔2024〕29号文件及彭招委〔2024〕2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南北校区2024年小升初招生入学方案。
北校区小升初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1.延秀小学、实验小学和彭中附小服务区户籍毕业生;
2.延秀小学、实验小学和彭中附小服务区学籍毕业生;
说明:以上第1、2项小学毕业生若自愿填报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则直接录取;若自愿填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3.天府路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毕业生需重新进行审核登记)及原西郊户籍小学毕业生;
说明:天府路小学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毕业生)直升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北校区)。
4.其他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招生计划
800人以内
招生日程
1.4月22日-26日,所有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在“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核对和采集。
2.7月4日前,由市教育局完成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学位确定,7月5-6日,由法定监护人在网上进行学位最终确定。
3.(1)7月12日,被录取的延秀小学、实验小学、彭中附小服务区户籍和学籍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校报到注册。
(2)7月13日,被录取的天府路小学毕业生和原西郊户籍小学毕业生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校报到注册。
其他说明
1.监护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成都石室白马学校未授权、未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开展招生,也未与任何机构有合作办学行为,请仔细甄别,谨防上当!敬请关注“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微信公众号掌握招生详细信息。
3.咨询电话:02883734216
邓老师:13980692801
李老师:13568936141
袁老师:13880122098
北校区地址:四川省彭州市蜀文路169号
南校区小升初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南校区)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1.服务区内户籍小学毕业生(服务区内未拆迁的原有住户小学毕业生除外)。
2.服务区内拆迁安置户小学毕业生。
3.服务区内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安置的拆迁户小学毕业生。
4.服务区内住宅类商品房的购房户小学毕业生(2024年5月30日前已在房产登记部门备案)。
5.其它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特别提醒:服务区内未拆迁的原有住户小学毕业生服务区不变,仍按原服务区入学。
招生计划
6个教学班,共300个学位。
招生日程
(一)信息提交
1.2024年4月22日-26日,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在“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已完成)。
2.2024年4月1日-4月30日,彭州市以外来彭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已完成)。
3.2024年5月24-28日,多子女家庭网上申请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
4.2024年5月30日前,拟申请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学位的购房户子女,将户籍簿复印件一套、《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交所在毕业小学,由毕业小学审核后上交市教育局。
(二)入学办法
1.服务区内“拆迁安置户”和“拆迁未安置户”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南校区),其资格由致和街道办负责审核,市教育局复审。
2.服务区内住宅类商品房的购房户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南校区),其资格由市教育局审核。
(三)入学流程
1.7月4日前,市教育局完成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学位确定。
2.7月5-6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学位最终确认。
3.7月12-13日,学生持户籍薄原件及复印件到成都石室白马学校报到注册。
划片入学范围
成都石室白马学校服务区范围:
东界为成彭高速入城段;
北界为沿西河东路、贤清北街、圣德贤庭北门至新郫彭路;
西边以新郫彭路为界;
西南以清白江、东南沿彭州新都接壤线为界。
具体区划图见附图。
特别说明
(一)坚持户籍优先原则。对申请就读成都石室白马学校且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优先保障“户籍户”。
(二)遵循购房先后原则。剩余学位按照成都石室白马学校服务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购房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南校区地址:彭州市致和街道连封中街168号
咨询电话:02886230996
联系人:吴老师
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南校区)服务区划图
以上招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成都石室白马学校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