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173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广汉市2024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请民办学校遵照执行。
一、招生学校
广汉巴川学校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含8月3 1日)前年满6周岁,在广汉市内居住且符合招生政策的户籍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
(二)初中七年级:优先录取本校小学毕业生,符合招生政策且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小升初”的广汉市在籍在校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小学:在广汉市内居住且符合招生政策的户籍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
初中:符合招生政策且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小升初”的广汉市在籍在校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120人
初中七年级:162人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广汉巴川学校核准学校收费标准申请的批复》(广发改价〔2021〕15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明细如下:
学段↓ | 收费单位:元/学年;【XSC.CN制表】 | |
小学 | 学费↓ | 住宿费↓ |
32000 | / | |
初中 | 学费↓ | 住宿费↓ |
40000 | / |
六、学位申请
(一)申请方式:广汉市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填报、审核、录取均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进行。“全省系统”需法定监护人关注手机公众号“川教通”,选择“广汉巴川学校”进行学位申请和信息填报。“川教通”是唯一有效的报名登记入口。
(二)申请时间
1.民办小学招生。
现场注册登记、审核:5月7日—5月27日,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所需证明材料”(详见《广汉市202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说明》)到民办学校进行材料原件现场初审。
2.民办初中招生。
现场注册登记、审核:5月9日—5月27日,符合招生政策且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小升初”的广汉市在籍在校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所需证明材料”和学籍基本信息(“小升初”必备)到民办学校进行材料原件现场初审,初审合格后,家长再在“川教通”上操作报名。
七、获取学位规则
自愿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且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名。民办学校,其招生计划、录取人数和补录计划须报广汉市教体局审核后统一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需完成学位最终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由广汉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八、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8-5233154(广汉市教体局教政股)
监督举报电话:0838-5233134(广汉市教体局综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