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门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石教通〔2024〕24号)文件要求,现将石门县第三中学2024年秋季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属地管理、坚持公平公正。
二、招生计划
七年级:1450人
三、招生范围
楚江街道所辖全部社区和宝峰街道宝塔社区、中渡社区、双新社区、黄泥社区、新坪社区、竹园塔社区、花山社区和七松社区。
四、入学条件及生源排序
1.小学应届毕业生。
2.有户:学生及父或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石门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石教通〔2024〕24号)发布日(2024年4月22日)之前,落户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户主为学生父或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因组织、人事等部门安排工作、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除外)
3.有房:学生及父或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学校划定的招生区域内,且房产登记日期在《石门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石教通〔2024〕24号)发布日(2024年4月22日)之前,且开发商已交房。自2023年起,同一房产初中学段3年内只能作为同一户籍(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依据;房产属共同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占份额必须达50%以上。
4.生源排序: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住房等情况,按条件进行生源排序。
注: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为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需由居委会、街道及司法部门出具法定监护人证明。
五、录取办法
(一)学校按第1至4类生源排序依次录取,每一类依次录取后再确定下一类空余学位数。若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县城区学位情况集体研究后进行整体调剂,安排学位。
1.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的时间网上报名的;
2.符合条件但网上报名信息不符的;
3.学校按1至4类生源排序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的;
4.其他特殊情形的。
六、招生程序
1.发布公告(4月22日-5月10日)
学校根据《石门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石教通〔2024〕24号)文件精神,制定《石门县第三中学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面向社会发布。
2.报名登记(5月15日-5月31日)
①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录石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smzs.smeduyun.cn/)或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进行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原件。
②一至四类(有户有房、有户无房A、有房无户、有户无房B)对象学生需在平台提交与之对应的基础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身份证、户口信息、房产信息大数据自动验证审核,不需要再到校现场提交资料;特殊情况对象学生必须在线上选择“特殊情况”填报基础信息,然后到学校现场咨询,咨询及提交资料时间为报名登记时间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③属于石门三中划定招生片区内“无房无户”就读条件的按城区居住地分别选择湘佳永兴学校、宝峰街道中心学校就近入学,也可自愿选择澧斓学校就读。
3.招生审核(6月1日-7月10日)
学校根据报名花名册进行生源排序分类,按类别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逐生进行信息审核和实地核查。县教育局驻点监督审核组负责进行抽样复核。
4.录取公示(7月20日-7月30日)
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排序分类依次录取,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新生录取花名册报县教育局备案备查。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6—5327966;
县教育局监察股0736—5329249;
教育局教育股0736—5327775。
5.报到入学(8月底-9月上旬)
凡是被石门县第三中学录取公示的学生,于8月底到学校报名注册,请关注学校公众号通知。
七、转学插班
(8月25日-9月10日)
1.学校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方可接受学生转学申请,不得因接受转入学生新增大班额。
2.转入学生的申请条件须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因所在片区内的学校无学位的,调剂到次近或再次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4.接受转入的学校须对转入学生的就读信息按本办法的审核要求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将转学插班花名册报县教育局备案备查。
5.审核通过的转学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的转学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陈老师:19918369595
晏老师:19373600887
饶老师:13469153885
彭老师:1839066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