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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眉山天府新区清水初级中学招生简章(附招生范围)

2024-05-07 22:15:49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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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4年眉山天府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精神,以及眉山天府新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局关于做好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清水初级中学实际情况特拟定眉山天府新区清水初级中学2024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初中一年级计划招收200人。

  二、招生范围

  眉山天府新区辖区

  三、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含31日)前未满17周岁的小学毕业生或其他因故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少年。

  四、招生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或居住地到划定招生服务范围的学校申请学位。

  (二)坚持“两个脱钩”的原则。就读幼儿园与就读小学脱钩,就读小学与就读初中脱钩。

  (三)坚持“两个一致”的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一致。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招生服务区内居住的视作符合“两个一致”原则。

  “两个不一致”指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或居住地不一致。“两个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到居住地招生服务区申请就读,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招生服务区学校申请就读,但只能申请一个学位。

  (四)坚持“五统一”的原则。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政策规定、统一纪律要求、统一招生时段、统一学籍管理。

  (五)依法照顾特殊人群子女就学。

  五、招生流程

  (一)完善基本信息

  5月7日—5月9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招生系统”),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具体操作为:在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川教通”,进入“川教通”微信公众号,选择“初中入学”,填写相关信息)。

  (二)线下登记初审和线上学位申请

  5月20日—5月29日,分批次开展2024年眉山天府新区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完成线下报名登记、资料初审及进入“川教通”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学位,并上传学位申请相关资料(资料要清晰完整、真实可靠)。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按照本公告要求,原则上到指定地点如实提供学位申请所需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也可自愿选择登记初审地点,但不得重复登记,重复登记均视为无效登记。凡自愿填报学校招生志愿,通过线下登记初审的具有新区户籍、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参加其他公、民办中小学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录取。

  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只能申请一个公、民办学校学位。线下登记初审和线上学位申请工作结束后,户籍在招生范围内、户籍从外地迁入、新购置住房以及因其他各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申请,符合招生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需由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备注:

  1.线下登记初审时间、地点:

  (1)5月20日--5月24日完成“两个一致”和“两个不一致”的线下初审和线上学位申请。有意就读眉山天府新区清水初级中学的小学毕业生,请家长到眉山天府新区清水小学审核点提交资料。(审核资料的地点与拟申请就读学校无关)

  (2)5月27日--5月29日,完成“随迁子女”的线下初审和线上学位申请。随迁子女人员线下登记和初审地点:眉山天府新区清水小学。(审核资料的地点与拟申请就读学校无关)

  (3)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时需提前准备好以上报名登记所需全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2.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与复印件

  (1)符合“两个一致”入学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现场提交以下资料:①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②住房凭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和税务发票等(暂未取得房产证的)、安置协议(拆迁安置户子女)任一项;③其他有关资料。

  (2)符合“两个不一致”入学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现场提交以下资料:①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②住房凭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和税务发票等(暂未取得房产证的)、安置协议(拆迁安置户子女)任一项;③其他有关资料。

  (3)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①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②有效期内居住证或相关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社区盖章及所租房产证明>、近3个月的水电气缴费凭证<须有收费单位印章>);

  ③其他有关资料。A.经商人员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2024年5月1日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门店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明、2张含门店招牌和门牌号的经营实景照片、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B.务工人员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截止2024年5月1日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缴费发票(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务工人员身份证。

  3.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进行线下登记初审和线上学位申请时,需提前准备好以上登记初审所需全部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式2份(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复审与录取。

  5月20日—6月底,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学位申请信息校验复审,确定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全省招生系统”与户籍、社保、房产等相关系统进行自动校验,请务必提供真实有效信息!复审未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修改退回信息并重新申请学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信息修改和学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审核和录取状态可进入“川教通”微信公众号查询(注:请提交学位申请后随时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反馈的信息,如审核未通过,要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

  (四)学位确认

  7月2日前,完成已录取人员学位确认,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

  (五)扫码报到

  7月5日前,学校组织已录取初一新生法定监护人进入“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完成扫码报到。

  备注:

  1.线下登记初审和学位申请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2.初中一年级学生入学时须提交结核病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周老师:18160172653,

  段老师:15183302936,

  郑老师:132197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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