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关于印发东营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字〔2023〕66号)、《东营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区教发〔2023〕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委会研究,现制定2023年东营区第二中学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范围和计划
招生范围为牛庄镇域及四干南龙居镇域。
六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共220人。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完成小学学业的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二)报名方式。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报名。平台通过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家长、学生只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平台自动查询对应的户籍、房产信息,完成报名数据的校验、汇总等功能。对使用网络不方便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就近就便到区内任一学校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模拟报名。7月8日—9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模拟报名。报名方式有三种,一是电脑端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http://60.214.234.177:9002/front/index),进行模拟报名;二是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在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进行模拟报名;三是关注“东营区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行模拟报名。模拟报名的数据系统不保留,7月9日24时数据自动清零。
2.网上正式报名。7月10日—12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方式与模拟报名一致,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7月12日24时。报名登记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请不要重复填报,系统以最后一次填报内容为准。
3.网上审核反馈。7月13日—19日,区教育局成立网上审核工作专班,集中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进度,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监护人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审核的,法定监护人根据反馈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通过平台进行网上补报名。
4.网上补报名及审核。7月20日-21日,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网上补报名。
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信息核实。7月22日-25日,对补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5.转学生报名。初中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统一在7月25日进行,家长携带转学证明材料到转入学校进行现场认定。
学校依法依规、有序组织好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
东营区第二中学清源楼一楼会议室
(2)现场报名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3)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常住居民子女: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③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非常住居民子女:①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就读学校学籍表;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6.通知入学。报名信息经专班审核完成、适龄儿童入学3安置完成后,学校登录招生平台,将所有新生信息全部导出后,7月26日开始,发放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
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7.阳光分班。8月1日开始,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四)网上报名及转学报名材料审核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父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居住证明标注的地址入学。办理房屋租赁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东营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监护人所提供的房产用途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原则上不作为入学依据。所有入学报名材料办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7日。
三、招生工作说明
(一)严格审查入学材料。学校建立入学跟踪随访制度,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疑似问题材料,安排专人入户随访。学生入学后,学校进一步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入学的,一律予以清退。
(二)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均衡分班”。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并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宣传解释工作。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家委会成员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在教育局监督下,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招生工作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8110098
刘老师:15554616035
吴老师:15266198489
解老师:1865461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