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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龙口市复粹学校招生简章(附招生范围)

2023-09-26 17:20:52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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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校招生入学严格按《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教字2020【41号】)文要求执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入学原则,新生入学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办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范围

  1.本人或其父母持原东江街道(不含高新区后划入的原兰高镇各村)除王村片、九里片以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房产证、居住证及本人或其父母持南山派出所户口簿或居住证的,居住在“石黄线”以北、“泳汶河”以东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2.实验中学区片内东莱街以西、港城大道以南部分和新民学校片内南山路以东部分,可双向选择到本学校就读。

  3.龙口市内非本校片内户口,实际租住在本校片内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

  4.统筹安排的实际租住在东城区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原东江街道(不含高新区后划入的原兰高镇各村)除王村片、九里片以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房产证、居住证及本人或其父母持南山派出所户口簿或居住证的,居住在“石黄线”以北、“泳汶河”以东的适龄儿童或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以及本人或其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居住证安排。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预计招收一年级班级7个、学生315人。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2023年我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完成入学信息提交、划片结果查询、就读学校确认等事项的“一链办理”。具体报名方式方法可关注“龙口教体”微信公众号、《今日龙口》、“龙口融媒体”等了解相关政策。如有不明之处,可拨打8619701(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进行咨询,报名期间业务繁忙,如占线请稍候再次拨打。

  (二)报到

  经审核符合相应学校入学条件的,由教体局或相关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入学通知书》中的要求,送其到指定的学校报到入学。

  四、招生条件

  (一)入学年龄

  一年级:市内外幼儿园生,且符合龙口市各小学入学条件,不分学制、年龄。

  (二)划片原则

  学区划片总体遵循相对就近和交通便利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辖区内居民数量及未来人口的增减趋势。

  本市户口的,凭本人户口簿和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房产证,按户籍所在地结合住址报名入学。

  持本市居住证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原则上要在本市居住满一年以上,按居住时间长短,结合学校接收能力,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三)安排基本顺序

  按学生情况分为五类:1.持辖区内各社区、行政村户口且有房产证的;2.持辖区内各社区、行政村户口的;3.持辖区内房产证的;4.持辖区内居住证的;5.以上四类情况之外的。

  具体根据各学校划片方案(详见附件1)及招生计划,按1-5的顺序进行招生,招满计划数为止,前一类学生招满计划数后,不再招收下一类学生,其余学生均由教体局统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至未招满计划的学校就读。

  (四)残疾儿童入学

  根据义务教育法之规定,不得拒收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具备学习能力的,根据残疾情况,可以选择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者选择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如因身体原因,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与普通学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享受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待遇。不具备接受义务教育能力的,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可以免予入学。

  (五)优惠政策

  1.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1)根据意愿安排

  根据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以军人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由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安排就读学校。

  (2)相对就近安排

  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由教体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其居住地的公办学校就读。

  2.引进高端人才子女:持有烟台“优才卡”或凭组织人事部门发放的高层次人才证明的人员,按其需求和意愿,安排在本市

  公办学校就读。

  (六)全部学生一律免试入学。

  五、其他要求

  1.本市常住户口的入学学生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等;非本

  市常住户口的入学学生另需提供居住证。

  2.户口所在地以户口簿中的派出所公章为准(因行政区划变动,以教体局所述各校的招生范围为准);房产证明以“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以及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不动产档案查询”证明为准,不认可购房合同、发票等其他证明(因各种原因未取得房产证的,在查看有关资料后,与街道、社区等联系,现场查验核实具体居住情况)。户口以入学儿童本人的户口簿为准,房屋产权证以入学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为准,如有入学儿童与持有房屋产权的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中,以结婚证、出生证明为准,不认可村(居)委会、各级各部门等开具的关系证明。

  3.小学入学必须是年满6周岁儿童。

  4.依法保障特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满足其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在同等条件情况下,优先安排入学。

  5.依法保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入学后与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六、咨询电话:0535-8619701

  七、资助/救助途径:0535-8619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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