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东部新区户籍适龄学生
2.已购买东部新区范围内商品房(人才公寓)的业主直系子女
以上条件符合一条即可。
一年级: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未入学适龄儿童。
七年级:2023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成都东部新区第四中学校、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各招收一年级80人、七年级90人。
三、报名时间
线上登记:2023年8月12日9:00-8月14日24:00
线下登记:2023年8月12日-8月14日(9:00-17:00)
四、报名方式
1.线上登记
方式一:微信扫描二维码
方式二:登录网址
https://docs.qq.com/form/page/DYXdQQ1dOUEZNQU5V
2.线下登记
成都东部新区第四中学校(地址: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龙新大道与鸿永路交汇处)
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墨池路777号)
五、招生方式
自愿报名,统一招生,分校录取。
1.招生范围
将东部新区15个镇(街)分两个片区报名,分校录取。
成都东部新区第四中学校招收石盘街道、贾家街道、养马街道、高明镇、武庙镇、海螺镇、壮溪镇户籍学生和已购买该范围内商品房或人才公寓的业主直系子女。
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招收三岔街道、丹景街道、草池街道、玉成街道、石板凳街道、福田街道、董家埂镇、芦葭镇户籍学生和已购买该范围内商品房或人才公寓的业主直系子女。
2.携带资料(线下登记)
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首页、父母页和学生页)。
已购买东部新区范围内商品房(人才公寓)的业主直系子女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录取程序
①资格审核
②资格公示
③录取
④公告
4.录取规则
若有效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用“成都教育电脑随机录取系统”随机派位录取;
若有效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直接录取。
六、补充说明
1.已建立相应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
2.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资料。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和入学资格。
3.若申请人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还须提供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4.若申请人的子女非中国籍,还须提供子女护照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
5.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如烈士等)子女,按国家、省、市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28-81335535(李老师)
028-81320319(黄老师)
咨询时间:
2023年8月12日-8月18日
9:00—17:00
此外,还有这几点需要注意:
1.线上登记与现场登记,选择一项即可。
2.符合多个条件的,也只能报一所学校。
3.已到东部新区学校确定学位的学生也可以参加随机派位。如摇中后可以自行选择;如未摇中,可就读已确定学位的学校。
4.双(多)胞胎可以绑定参加随机派位,但网上登记一定要规范,现场登记要告知登记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