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陈注玉
组员:林青花、吴银霞、陈丽霞、张明娟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6年9月1日(含)至2 0 1 7年8月3 1日(含)出生)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1.网上统一报名。有意向选择荔城区砺青小学就读的幼儿园毕业学生均须通过网络报名方可被我校录取。报名方式:通过打开浏览器,访问网站“莆田市教育局”,选择首页正中位置的“2023年莆田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上报名”栏目,选择“民办小学、初中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请家长保存好学生的报名号,便于查询。
2.每位学生只限报1所民办学校。
3.报名时间:7月4日-7月6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上午9:00至晚上9:00。错过报名时间一律不再补报。
四、招生录取办法
(一)随机摇号电脑派位
1.随机摇号指标分配
随机摇号35人。
2.随机摇号方式
(1)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录取,其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3〕24号)及相关政策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2)随机摇号组织要求: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工作由我校组织,现场实施,邀请区教育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或学校家委会家长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并参与电脑随机摇号派位,全程需录相备案。
(3)随机摇号方法:
一是7月7日,由电脑随机的方式为每位报名的学生生成一个抽签号,并在我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二是7月8日,组织上述有关人员代表,实行手工方式,现场随机抽取一个起始号进行派位,从起始号起的顺延序号均为派位成功对象,额满为止。电脑派位结果立即公布,并刻录光盘一式三份签字封存并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教育优待对象录取
符合照顾政策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等优待照顾录取的适龄少年儿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我校就读的,同时要参加网上报名方可录取。
五、录取调档
1.我校将在砺青小学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到我校缴纳学费确认就读,否则视为自行放弃。
2.学生缴费确认后,由我校负责办理学生学籍调档工作。
六、收费标准:学费1.3万元/生·学年。
学段↓ | 收费单位:元/学年;【XSC.CN制表】 | ||
小学 | 学费↓ | 住宿费↓ | 备注↓ |
13000 | / | 荔发改【2021】70号 | |
学费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允许下浮,并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规范收费行为。 |
七、招生服务咨询电话
0594-2726662、13559814158(微信同号)